东华门街道办事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12-20 10:00    来源:东华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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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全文包括组织管理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组织管理情况

东华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由办事处办公室牵头,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就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对照《东城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以面向群众需求为重点,创新政务公开理念、方法、渠道,建立健全协调有力、工作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情况

东华门街道办事处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除随时公开街道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会议及活动外,还紧跟社会热点,及时转发《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市全面实施“二孩”政策》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政策解读文件。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进行更新,在官方网站刊载《和谐东华》报,定期发布各类工作动态,方便居民群众网络阅览。

三、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以来,东华门街道办事处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同上年相比增加8件。全年申请总数中有9件为同一申请人,申请内容均涉及同一违法建设,另两件涉及知青补贴相关问题,申请人也为同一人。街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当面答复的形式就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分别按期进行了答复,其中7件为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或不存在政府信息,另4件进行公开或部分公开。根据《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街道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中未产生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举报情况均为0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东华门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街道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三是深刻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东华门街道办事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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