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2016年北京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以及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首都之窗”门户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交道口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雨儿胡同乙15号交道口街道办事处办公室;邮编:100009;联系电话:010-64033210;电子邮箱:jdkbsc@163.com)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强化顶层设计,推动良好开局
健全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重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网站建设等工作职能,增强工作合力。明确工作职责、公开方式和内容、发布程序和时限等,加强纸质公开形式的管理和规范。重新调整保密审查工作小组,从工作程序、信息内容等方面严格把关,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信息清理、目录规范、保密审查、电话咨询、新闻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持续深化权力责任清单、财政资金使用、重大建设项目、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进政务工作透明度。
细化明确政务公开清单。着力解决政务公开内容范围广、信息数量大、标准不统一、考核难量化、公开随意性大的问题,制定并公布街道层级的13个重点领域,61条目录信息249项内容标准的政务公开清单,建立起政务公开系统性、行业性、操作性标准。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细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具体到每项信息的内容标准,落实责任主体,实现公开工作可量化、能考核、好监督。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重大政策实现深度解读。将政策解读贯穿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为进一步做好南锣鼓巷地区的保护与发展,促进历史风貌、商业业态、传统文化、环境秩序等全方位提升,围绕南锣鼓巷地区修缮保护工作,2016年街道积极配合规划分局,研究制定了《南锣鼓巷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管控导则(试行)》,探索建立政府、商会、驻街单位、商户、居民等共同参与治理的平台。在研究起草《管控导则》期间,街道和规划分局,针对居民、商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层面,多次召开座谈会,解读制定《管控导则》的宗旨、意义、条款、实施等内容,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有效推动了《管控导则》的出台。经过多次修改调整和专家论证,在全区“两会”期间,正式对外公布了《南锣鼓巷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管控导则(试行)》,并通过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和“数字东城”政务门户网站交道口街道分站进行发布,相关部门网站同步链接。同时通过“数字东城”政务门户网站交道口街道分站建立的政策解读平台,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对《管控导则》进行详细解读,有效提高了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重大舆情实现及时回应。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制度,关注社会热点,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收集社情民意,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加强对街道重点工作的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从居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出发,每月向社区及舆情直报点发布舆情分析重点,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定期编发舆情日报、周报90余期,供领导参考决策。完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和重大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舆论引导合力。积极做好《东城政务舆情》的办理答复,针对区领导关于南锣鼓巷业态提升工作的批示要求,交道口街道高度重视,及时办理,按期回复。针对南锣鼓巷地区的保护与发展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重大舆情,及时做好回应工作,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强化新闻媒体协同联动,统筹协调传统媒体、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实现微博微信“双微”服务互通、共同回应。
解读回应实现权威发布。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并把新闻发布会作为政策解读的重要渠道。以全区“两会”为契机,街道主要领导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南锣鼓巷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管控导则(试行)》,有效提高了相关政策传播的广泛性和公众的知晓度。同时在“数字东城”政务门户网站交道口街道分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积极深入宣传解读。深化拓展政务新媒体发布平台,通过“魅力南锣”政务微博等发布信息超过7283条;“魅力南锣”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消息72条,实现了分众化、差异化传播,提升了信息传播效率,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利用媒体实现多位解读。广泛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016年结合疏解非首都功能、南锣鼓巷主街改造提升和四条胡同修缮整治、平房区物业化、精细化管理、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特别在主动取消南锣鼓巷“国家3A级旅游景区”资质、启动南锣鼓巷主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南锣鼓巷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管控导则(试行)》发布等重要决策时,积极与多家新闻媒体和网站协调沟通。同时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在“数字东城”政务门户网站交道口街道分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上开办专栏专题,及时发布和解读相关政策,提高了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专业公司运营维护的方式,开通上线“魅力南锣”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消息,并通过《南锣鼓巷报》等多渠道、多平台开展相关政策的深度解读,为政府信息公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机制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健全完善公开机制。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机制,建立社情民意和舆情动态搜集机制和信息沟通及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定网上、信件、电话、来访举报投诉件的受理部门和职能,规范投诉举报件办理工作流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制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方案,明确了分级分层组织、对象全面覆盖、形式丰富多样的培训原则,针对机关科室和社区等不同层面,分别举办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培训,参加培训100余人次,实现了对各部门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全覆盖。
(四)优化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渠道
更新优化公开指南。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目录,明确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申请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规范服务标准。加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的使用,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完善查阅服务建设。为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通过“数字东城”政务门户网站交道口街道分站、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南锣鼓巷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主动公开,实现了专栏与网站同步公开,内容互补。加强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和维护,提高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全面集中公开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根据通用责任清单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街道责任事项。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并公开《交道口街道落实“两个责任”清单》,逐项梳理并细化公开职权事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实现政务大厅服务事项全公开,在政务大厅内设置的触摸屏查询机公布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法定依据、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方便群众查询。
(二)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各类大气污染治理、老旧机动车淘汰、生态文明建设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启动、解除信息。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按要求在街道办事服务大厅、各社区服务站,按月公开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相关信息,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开展情况。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构建涵盖“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社区电子屏”一体的全媒体宣传平台,对就业创业重大政策实行联动发布。
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推行住房保障“十公开”,包括政策制定公开、建设计划公开、土地供应公开、建设过程公开、资格审核公开、房源分配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后期管理公开、违规查处公开以及办事程序公开等,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各环节公开到位。
推进教育和医疗卫生信息公开。系统公开非京籍儿童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从公开范围、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形式等各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指导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和服务对象的公开信息。
推进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处罚和消费警示信息以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
(三)围绕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公开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积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针对公众关心的南锣鼓巷地区四条胡同修缮整治项目,在推进雨儿胡同示范区10个重点院落修缮整治工作前,多次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居民座谈会和设计方案研讨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为最终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出台提供了参考。
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政府预决算实现“四本预算”的“全口径”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均已全部公开至预算科目按功能分类的最底层“项”级科目,并按经济分类公开了基本支出财政拨款的“类”级预算。按要求定时公开街道“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和预决算报告,并在预算公开中增加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本街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未出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3%;法规文件类信息4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9%;规划计划类信息2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6%;行政职责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业务动态类信息36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2%。累计发布政务微博7283条;印发《南锣鼓巷报》394期;向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移送信息40余件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本街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均为0件。
(三)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6年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政府信息均为0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涉及行政权力运行中“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全过程,也涉及公众参与、会议开放、数据开放等新任务,现有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解读内容不够接地气,虚假信息澄清工作回应关切不够及时主动。三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对公开的渠道和场所利用还不充分,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二)2017年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宣传和落实力度,适时组织机关领导干部学习。
二是贯彻落实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大重点工作公开力度,强化公开信息的内容管理,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对依申请工作的研究和探索,结合实际做好受理申请人申请和咨询的准备工作。
四是充分发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的作用,拓展延伸公开渠道和场所,提高公开利用水平等。依据政府信息目录编制规范要求,规范录入内容,及时调整、修改和完善,不断扩大公开的信息量。结合网上监察工作的开展,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工作效能。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9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8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23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5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8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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