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12-18 12:23    来源: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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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东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东城区朝内大街192号;邮编:100010;联系电话:6405552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截止2015年年底,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积极通过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全局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含领导介绍、机构设置)10条,法规文件2条,规划计划(含财政预算、决算)2条,行政职责(含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151条,业务动态(含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生产安全重点领域)220条,信息公开的数量与去年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二)公开形式

为了方便公众获取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及时发布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群众可通过我局网站或数字东城的方式浏览主动公开信息。同时,及时向档案局、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移交纸质政府信息。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确定了以“生产安全违法处罚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行政审批情况等生产安全领域相关信息”为主的公开内容,其中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是我局今年首次主动公开的内容,共公开5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同时,继续以安全生产执法简报的形式对生产安全行政处罚进行公开,共公开简报4期,另外,还对烟花爆竹销售零售经营许可证审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和注销等情况按照法规要求进行了定期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与上年持平。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5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5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继续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和重点工作的研究梳理,进一步加深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信息,积极研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公开范围、公开形式,提高服务水平。


  附件:东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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