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2-28 15:56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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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在2015年度东城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2015年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 http://202.108.143.23:7001)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育群胡同6号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0010;联系电话:010-64077571;电子邮箱: dchxxgkb@126.com)。
 
  一、概述
 
  2015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东城区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北京市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全区共有信息公开专职人员6名,兼职人员223名。建立区、街道以及社区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共257个。2015年共举办综合性及专题性培训6场,累计培训310人次。印发了《东城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东政办发〔2015〕23号)、编辑完成《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制度汇编》等文件。
 
  2015年时任区长张家明在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研讨会上作了“以政务公开取信于民”的主题发言,作为优秀发言单位代表,发言内容摘要在2015年5月27日《光明日报》第八版及国家行政学院主办的《行政管理改革》2015年第8期刊发。东城区参加了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订工作,完成《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制度修订研究报告——50个国家信息公开规定对比分析》专项研究报告。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东城区2015年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全市评比中9次进入区县排名前五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19条,同比增长107.88%。其中机构职能类439条,法规文件类326条,规划计划类261条,行政职责类1202条,业务动态类19991条;“数字东城”网站更新信息12830条,门户网站页面访问量2599978人次。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和区政务服务中心三个主要查阅场所移送主动公开信息约1600余件。
 
  201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深化扩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东城区实际,落实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和经济结构调整相关信息公开。在“数字东城”网站公开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统一公布“96010”违规出租有奖举报热线,共接收、解决群众举报线索360余件;及时公开群租房和地下空间安全隐患及整改信息;通过互联网平台、报纸、广播、电视、公益围挡、宣传片、条幅、展板等形式公开违法建设治理信息,促进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公布学校、医院外迁与转型等方面信息。
 
  2.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对全区现有248项行政审批事项和3978项行政处罚职权进行梳理,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和办公地址、电话等内容在各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并在“数字东城”首页进行集中展示,方便群众查阅。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统一公开70家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据以及68家预算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据;首次公开“三公”经费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次和经费总额,将公务接待费按国内和外事两类细化到批次及人数;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实现社会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动态监管。
 
  4.做好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工作动态,推进公租房、廉租房、限价房和经适房的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等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相关信息公开;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建立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教育领域相关法规文件;实施了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五证”网上联合审核,首次实现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网上报名和录取结果的网上公示;开通了东城区小学入学划片服务系统,实现了户籍对应划片学校网上可查,加大了入学信息的公开力度;实现2015年东城区小升初批次排位和录取结果网上公开。
 
  5.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开。
 
  全市最大规模简易楼——天坛周边65栋简易楼腾退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阳光征收,首次全过程公开,开放查询,实时公示房屋面积、补偿金额、签约情况信息,2414户居民全程参与实施全过程,预签居民2265户,预签比例达到94%,57栋简易楼的签约比例全部达到85%,可以实施征收,其中11栋达到100%。对南锣鼓巷地区四条胡同修缮整治项目腾退安置方案、西忠实里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及居民签定补偿协议情况及时进行了公开。
 
  6.推进城市治理和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公开。加强停车管理与服务的公开力度,东城区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备案信息和占道停车场收费管理员上岗证信息均可登录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网站或拨打热线12328查询,占道停车场收费管理员上岗证信息还可通过手机二维码扫描查询。按照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和市环保局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包括细颗粒物(PM2.5)、臭氧等6项污染物监测数据的空气质量情况;定期公布区内湖泊水质情况;推进核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
 
  7.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检等信息;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81场,在中央及市属各类媒体上发稿15765篇。东城官方微博在新浪、腾讯、人民网三个平台累计发布微博9510条,“北京东城”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微信内容459条,累计阅读量达到31.2万人次;在全市率先开通“北京市东城”官方微视平台,累计上传30余部原创微视频作品。
 
  (三)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利用“数字东城”平台视频、图片、文字语言等模式,推出新闻发布会、东城秀等8个专题网站;通过网络在线直播、在线征集等形式开展网络直播5次;“数字东城”“在线访谈”栏目累计举办区领导、部门领导与网民交流互动活动37期,回答网民提问1882个。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075件,已到答复期的1072项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6年答复。从申请方式上看,当面申请497件,占总数的46.23%;传真申请1件,占总数的0.01%;互联网申请12件,占总数的1.12%;信函申请570件,占总数的53.02%。
 
  (二)答复情况
 
  从答复类型上看:
 
  “同意公开”409件,占总数的38.05%;
 
  “已主动公开”12件,占总数的1.12%;
 
  “部分公开”10件,占总数的0.93%;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68件,占总数的15.63%;
 
  “信息不存在”247件,占总数的22.98%;
 
  “申请内容不明确”18件,占总数的1.67%;
 
  “不予公开”204件,占总数的18.9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4件,占总数的0.37%。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产权、拆迁补偿、违法建设拆除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东城区对公众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而产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进行了减免。
 
  四、复议、诉讼情况
 
  (一)行政复议
 
  2015年,针对东城区政府的行政复议申请7件,其中市政府复议决定:维持答复告知5件,撤销并责令重新答复告知2件。
 
  针对各委办局的行政复议申请32件,其中区政府复议决定:维持答复告知12件,撤销并责令重新答复告知1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不予受理4件,责令履职1件,因申请人撤回终止审理1件,正在办理之中2件。
 
  (二)行政诉讼
 
  2015年,针对东城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42件(含上诉案件7件),其中北京高院、四中院、东城法院等各级法院判决或裁定:准予撤诉3件,驳回起诉(上诉)或诉讼请求27件,撤销并责令重新答复告知3件,正在审理之中9件。
 
  针对各委办局的行政诉讼案38件,其中:主动撤回起诉5件,驳回19件,撤销责令重新答复告知4件,正在办理中1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还有提升空间。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特别是涉及重点工作和民生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内容有待加强。
 
  (二)组织机构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区属部门信息公开整体力量较为薄弱,多为兼职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换较为频繁。
 
  (三)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有待深入,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信息公开工作分析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对行政管理全过程公开、政府信息数据开放等信息公开新任务的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试点经验有待进一步总结推广。
 
  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
 
  围绕市、区核心工作,研究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等重点专题集中公开,加大对区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深度解读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提升政府公信力。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增加关注量和阅读量,让居民了解区政府重点工作,提升群众参与度。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回应社会关切机制、部门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综合考评机制;深入研究公众参与的方法及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东城区政务微博群的管理运营;继续探索并完善微博、微信、微视平台“三微”联动机制。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的研讨与分析,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做到答复告知依法合规。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221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593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05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35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97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102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433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49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23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28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77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626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72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944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329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836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66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8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8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5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576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9969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7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075
           1.当面申请数
497
           2.传真申请数
1
           3.网络申请数
12
           4.信函申请数
570
 (二)申请办结数
1072
           1.按时办结数
1021
           2.延期办结数
51
 (三)申请答复数
107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0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0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15
          涉及个人隐私
7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4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4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8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6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47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8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4
四、行政复议数量
3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7
  (二)被依法纠错数
13
  (三)其他情形数
9
五、行政诉讼数量
8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4
  (二)被依法纠错数
7
  (三)其他情形数
19
六、举报投诉数量
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57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2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6
           2.兼职人员数
22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48.4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6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6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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