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联系(地址: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邮编:100005;联系电话:010-65131487;电子邮箱:dchmzqb@sina.com)。
一、概述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东城区机构改革方案》,设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简称区民宗侨办)。区民宗侨办是负责东城区民族事务、宗教事务和侨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北京市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职责调整及更名的通知》(东编办〔2015〕74号)精神,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的侨务工作职责划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划转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更名为北京市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简称区民族宗教办)。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办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区民族宗教办综合科为专门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同时可通过我办门户网站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获取主动公开信息。截至2015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情况
2015年,我办主动公开信息10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动态信息率100%。做到了公开发布信息规范、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及时公开我办2015年度部门预算和2014年度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报告,做到内容规范、及时准确;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向公开查阅场所(区档案局、区文化委(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移送纸质文本。2015年,本办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987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85人次,占总数的18.7%;电话咨询802人次,占总数的81.3%。咨询比例较多的几个问题依次是:变更民族成分、三侨子女升学、归侨侨眷的认定。
2.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办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采用多样的政务公开形式,重点抓好数字东城网站信息发布,定期向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查询中心等单位移送纸质文本,积极通过微博等自媒体发布信息,方便不同人群通过不同渠道都能方便了解有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办2015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学习还不够,机关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少,因为没有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的科室和人员,是兼职承担工作,没有独立编制,人员紧、任务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信息。
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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