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9-12-17 15:3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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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在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和指导下,区卫计委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公开相关保密审查工作,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下,重点围绕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相关民生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在行政办公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1名,依申请公开专门申请受理点1个,受理机构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截止2015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年度,我委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健康东城”,主要用于发布卫生和计生相关政策法规、健康知识、卫生计生服务信息、活动信息等内容。

我委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开展了信息公开基础知识培训。通过通俗易懂的幻灯片,为大家全面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围绕主动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流程以及涉及卫计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常用业务进行重点讲解。通过培训,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显著提高,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明显上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在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的信息中,更新机构设置类11条,占总体比例的10.38%;新增法律法规类信息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15%;财政预算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83%;行政职责类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的2.83%;业务动态类信息7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9.81%。政务微信“健康东城”发布信息7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我委接到当面申请信息公开8件。

(二)答复情况

我委8件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已答复申请事项中:

“同意公开答复”3项;

“政府信息不存在”5项。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卫生行政处罚方面。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一)行政复议

2015年,针对东城区卫计委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其中:裁定维持答复告知1件,撤销责令重新答复告知1件。

(二)行政诉讼

2015年,无针对东城区卫计委的行政诉讼案。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我委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暂未对依申请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是:

(一)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通过系统培训和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可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但主动意识存在明显不足,仍以被动发布为主。

(二)机关政策解读相对较少

我委由于业务工作性质原因,以执行国家卫计委和北京市卫计委政策为主,相关政策解读原则由上级部门进行政策解读,区级地方制定的卫生计生政策颁布相对较少,因此政策解读方面仅以转发上级政策解读为主。新闻发布会、专题采访等媒体形式也相对较少。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还有提升空间

围绕社会关切的卫生计生相关政策还需继续丰富内容,特别是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政策等社会关注的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内容需加大公开力度,方便市民查询。

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进一步对行业系统进行信息公开知识培训

机关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信息公开意识,2016年依然需要加大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加强行业系统信息公开意识,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 入研究政策解读机制

为更好地传播主流声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开展研究我委政策解读方式,通过有效渠道对辖区卫生计生工作进行正面的客观的解读。

(三)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根据社会关切的民生问题,做好区卫计委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栏建设;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进一步做好职权信息公开,完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的结果公示。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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