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园林绿化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12-17 14:30    来源:区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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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2015年度东城区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108.143.23:7001/foreground.pr.prStaticForward.do)上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园林绿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城区东直门内北中街甲1号;邮编:100007;联系电话:010-64041796;电子邮箱:dcylbangongshi1796@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区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我局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高位部署

一是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管领导督察检查,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体系。确保了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14年12月,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专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文件,为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按照区政府要求,每年的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必须上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公开,凡是报送区信息公开办的工作报告及信息,均需经主要领导审阅后方能报送。主管领导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严格把关保密审查程序,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大力支持。

二是畅通信息公开保密检查渠道。信息公开工作和保密工作责任部门均为办公室,为了方便工作的开展,主管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也是保密工作主管领导,确立了两项工作一起抓的工作局面,简化并规范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程序,确保了保密审查工作的严格落实。

(二)加强政府信息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目录,及时做好更新,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

二是坚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有关政务信息,采取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常规工作信息一信息一公开,信息报送、数字东城网站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公开同步完成,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内容。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的更新工作。前一阶段,根据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东城区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通知》(东政发〔2015〕20号)和《关于公布区属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的通知》(东政发〔2015〕21号)要求,系统梳理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并按要求进行了公开更新。按照《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城区财政局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发〔2015〕232号)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开区园林绿化局具体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和2014年收费的有关情况,同时做好热点解答工作,对于 “区内公园内可以烧烤吗?”“机动车可以进入公园吗?”、“听说可以认养树木,如何认养费用如何?”等群众疑问比较多、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进行网站公开解答和政策解读。

四是做好接受依申请公开准备,明确了信息公开申请递交窗口并向社会公布,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做好相关表格的印制工作。

五是做好纸质信息移送工作。及时与区图书馆、区档案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力争做到每月移送红头文件、重要规范性文件,并做好相关外文档留存工作。

六是按照区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迎接国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区园林绿化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具体工作实际,逐条逐项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测评,并做好整改。

七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今年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产生部分变动,我局能够做到按制度规范做好工作交接和工作培训交流工作,确保工作顺畅和年度任务的完成。同时新增一名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现我局共有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二人,为今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

八是加强制度保障。按照区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根据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工作。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九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除了积极做好常规的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还在东城区园林绿化局网站、东城区园林绿化局大厅电子显示屏上同步公开信息,同时利用微信、政务微博进行信息公开,充分利用中央、市属重点媒体,策划和推出了一系列重点报道,为公众了解全区绿化美化工作,提高群众爱绿护绿意识,参与到绿化美化工作中来提供了更广阔的渠道。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进生态文明和城市环境建设方面信息公开

园林绿化工作目前不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领域,但是园林绿化美化工作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年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点。我局一贯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做到公开信息的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在公开内容上,紧紧把握住园林事业发展的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确定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每年年初坚持公开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绿化美化工作安排,同时全年信息公开围绕年度工作计划,以规划建绿、道路景观绿化改造提升、公共绿地建设、立体绿化、重要节日重要活动的花卉布置的信息为主,同时,围绕我局坚持共建共享、紧抓群众绿化的相关工作,公开了以义务植树工作、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创建、市花月季进社区暨乡土植物进社区等方面的信息。此外,还公开了部分坚持精细化管理、探索绿化资源管护新机制、绿化美化工作信息化建设、园林文化建设方面的相关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和重要政策决策、任务的落实。同时,充分利用中央、市属重点媒体,策划和推出了一系列重点报道。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围绕全民义务植树日、东城区药物治理杨柳飞絮工作启动仪式暨药物治理技术培训活动、我心中最美的绿色东城”“拍”、“写”、“画”活动作品征集、东城区“乡土植物进社区”暨“市花月季进社区”、“乐享自然快乐成长”系列活动、明城墙遗址公园东南角绿地恢复工程、迎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及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6周年花卉布置等重点工作和重点绿化工程进行扩大宣传,共计12次。《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新东城》、新华社和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都对相关活动进行新闻报道。

(四)沟通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加强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种信息公开理论知识的学习,加深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及时和信息公开办沟通,和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局沟通,勤学勤问勤改进,按照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拓工作思路,将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截止2015年底,我局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法规文件类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行政职责类信息4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2%;业务动态类信息20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3.5 %。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持续做好已有信息公开渠道的维护工作,在信息公开网站及数字东城网站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查阅点和接待部门,在一楼大厅设立了电子屏幕,及时将信息发布于信息公开网站并印制了便民手册。同时增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对接,通过政务微博、宣传报道等形式,丰富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切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园林绿化局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针对本区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本区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本区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开展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三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信息公开课题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区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区绿化美化和环境建设中心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区政府相关规定,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

(一)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管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全局产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甄别审核,能公开的一律公开。规范不予公开信息审核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对涉及到生态文明建设、绿化美化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规划和实施情况等内容的信息,进行深入解读,多渠道进行公开。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及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充分利用好政务微博的作用,不断进行业务创新。四是继续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差,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务接待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

积极参加市政务办举办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效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我局行政效能。

东城区园林绿化局

2016年3月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主动公开情况

各项统计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72

其中: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数

272

全文电子化率

%

100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类统计

各项统计

信息数(条)

占总体比例(%

机构职能类

6

2.2

法规文件类

11

4

规划计划类

8

2.9

行政职责类

47

17.2

业务动态类

200

73.5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情况

各项统计

申请数(件)

占总数比例(%)

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条)

当面申请数

0

0

0

互联网申请数(含邮件、网上)

0

0

0

传真申请

0

0

0

信函申请

00

0

0

公开申请总数

0

0

依申请内容分类

数量(条)

占总数比例(%)

机构职能类

0

0

法规文件类

0

0

规划计划类

0

0

行政职责类

0

0

业务动态类

0

0

答复情况

各项统计

答复数(件)

占总数(%)

同意公开答复

0

0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信息不存在数

0

0

非本机关掌握

0

0

申请内容不明确

0

0

答复总数(件)

0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具体内容参考年度报告样本第三项中的第(三)项)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 位

数 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投诉举报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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