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景山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景山街道政府网站http://jsjd.bjdch.gov.cn/n5687274/n5724025/index.html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景山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街道办事处北楼209室;邮编:100010;联系电话:010-64041147)。
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景山街道设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9人,其中办事处办公室1人,下辖8个社区每个社区1人、共计8人。截至2015年12月,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街道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了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根据街道人员变动情况,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街道行政一把手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办事处办公室为主要承办科室,并设立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从组织机构上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完善了《景山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及流程图,修改了《景山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贯彻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将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在办事大厅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定期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文件、全程办理申请表等文件在办事大厅及各社区事务办理站资料架上展出。同时,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下发到各社区居委会,方便社区居民取阅。此外,利用《新景山》发布街道动态,不定期刊登重点政策解析,引导居民正确查询政府信息。通过公示、社区开放空间讨论会和邀请居民代表旁听街道、社区有关会议等形式,公开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通过《新景山》、QQ、微信公众号、短信系统等一系列电子政务平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及时更新景山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目前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要有两个:即数字东城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坚持工作日每日更新,主动将街道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财政预算决算、工作动态等内容对外公布。
2015年,街道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会议2次,举办培训1次,35人接受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景山街道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5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85%。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26%;法规文件类信息15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05%;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8%;行政职责类信息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1%;业务动态类信息357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5.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景山街道201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其中2件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在征求第三方意见后,权利人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不同意公开,本机关未予公开;1件为政府信息不存在;1件为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均已按规定做好回复和登记备案。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针对景山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案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2015年,景山街道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现在公开的内容主要为领导简介、科室日常开展的业务活动类信息,对一些政策性较强的规划计划类和行政职责类文件公开力度不够,对公众的指导性不强。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需要完善,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街道进行自查和抽查力度较小,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还有待提高。由于街道工作实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与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三是完善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四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考核评议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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