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12-31 15:08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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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局政府网站(http://202.108.143.23:7001)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城区司法局法制科,联系电话:84217023。

一、概述

201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在以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结合我局机构人员实际情况,设立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电子阅览屏、公共查阅点。开展政府信息工作学习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条例》的业务水平;在局服务大厅单独设置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自由索取架,方便公众查阅;在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重新更新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法规文件类信息76条,其中法律法规65条,规范性文件4  条,其他文件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6条;行政职责类信息49条;业务动态类信息129条。

(二)公开形式

本局主要通过数字东城网站链接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2014年,本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二)2014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四、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着不足:一是结合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应该进一步提高;二是根据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三是针对东城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意识和行动应该进一步深化。

2015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有针性的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拓展和延伸公开渠道,进一步满足公众的各种信息公开需求;三是进一步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目标,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工作效能。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2015年3月  



  附件:东城区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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