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12-19 11:41    来源:东城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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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59260100-0806

一、概述

2014年,东城园管委会按照《2014年度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此项工作一年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东城园管委会积极贯彻有关精神,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东城园管委会自年初起便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管委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指定由管委会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机构,并确定了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人员。形成由主管领导决策、办公室负责落实、执行的工作机制。此外,结合由区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项学习与培训的成果,管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为年内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东城园管委会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时对本单位信息进行分类。对属于应主动予以公开的信息,按照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行政职能、业务动态等类型分门别类地进行排序,经主管领导确认后,主动、及时地进行公开。此外,结合科技园区管委会工作的特点,东城园管委会将政策信息等企业关心的内容及时地进行公开,在管委会网站上也同时发布,便于企业查询、了解有关政策。为园区企业与管委会之间建立公开、合理、透明的运行体系提供了便利。

(三)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程序

管委会依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所产生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类别进行分类。对需要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指定专门的受理场所,并公布了相关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同时制定了申请、接待、登记受理、处理、答复的工作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对因依申请公开工作而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等问题,管委会制定了相关的工作程序,把相关的受理部门作为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地进行公开。

(四)完善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东城园管委会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由主管领导审查,经批准后,由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制订工作机制能够有效避免由于公开虚假信息或是不完整信息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2014年,通过“数字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122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50,占总数41%;业务动态信息72条,占总数59%。

(二)通过北京市信息公开管理系统,把东城园管委会2015年财务预算按要求如期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依申请数为0。

四、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够深刻。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为此下一步我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联络人员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的视野,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今后,我们将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继续寻找不足,通过不断地学习实践,逐步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对于所发现的问题,做到尽快地解决。保证信息公开这一重要工作得以顺利地进行。


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


  附件: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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