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编制《2014年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至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城区政府网站“数字东城”(https://www.bjdc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2号东城区财政局办公室;邮编:100027;联系电话:010-64153650;电子邮箱:czgk@bjdch.gov.cn)。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按照市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平稳有序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相关制度,紧密结合财政业务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提高依法公开水平。通过“数字东城”网站、“东城财政”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50号)的具体要求及东城区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要求,东城区财政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东城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思想动员、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职责清晰、协同配合、管理规范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数据信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重要作用。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稳步推进,进一步提高了政府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有效实现,有助于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局开展了目录编制工作,并根据《条例》第15条规定,依托“数字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4年,我局注重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依法公开东城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报告、东城区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等信息。同时公开了东城区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信息和东城区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信息。二是组织区属68家一级预算单位向社会公开了2014年度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各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明细情况,“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说明。三是组织区属68家一级预算单位向社会公开了201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2013年度收支决算总表、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2014年,我局按照全区统一口径、统一格式、统一途径、统一时限要求,主动公开了2014年度部门预算信息、201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信息和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信息。
2014年,我局通过“数字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 件。其中:以电子邮箱形式申请1件,申请信息内容为:2011、2012、2013年度,本区(县)非税收入中各项行政罚款收入(按罚款项目)金额、社会抚养费、停车费收入金额信息。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申请信息内容为:东城区政府前一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项下公务接待费数额信息。当面申请1件,申请信息内容为:地铁六号线、八号线对玉阁三巷五号拆迁补偿预算或决算报告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3件申请中,1件为“同意公开”;1件为已主动公开信息;1件为“信息不存在”。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五、投诉、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2015年主要工作方向
2015年,我局将在加大公开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全面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重新修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以制度建设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宣传和培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三)按照市区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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