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政府网站http://www.bjdch.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打磨厂街3-1号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邮编:100062;联系电话:010—64079927)。
一、概述
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推行依法行政,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数字东城”发改委门户网站、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务微博,及时刊登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4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通过“数字东城”发改委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4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6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充分利用 “数字东城”发改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务微博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固定资产投资、财政预算决算、政府定价、收费标准调整、价格检查等信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同去年相比,增加15件。其中,当面申请13件,同去年相比,增加10件;信函形式申请5件,同去年相比,增加4件;网络申请1件,同去年相比,增加1件。从申请的政府信息内容来看,10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受理的19件申请已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11件,占总数的57.9%;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26.3%;政府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总数的15.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2014年没有发生收费情况。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4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
(二)行政诉讼
2014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举报
2014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开展落实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三是
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核准和批复、节能减排、价格执法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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