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9-12-17 15:30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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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委、政府的总体要求,在我局职能科室和基层单位的共同努力,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委、政府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局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科室积极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行政透明度,切实按照群众实际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方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在卫生局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依申请公开专门申请受理点1个,受理机构设在区行政服务大厅。截止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下,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至12月31日,我局在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律法规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7%;财政预算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4%;业务动态类信息6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5.59%。其中业务动态中,人事动态6条,占8.82%,工作动态58条,占85.29%;资金动态1条,占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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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我局依申请信息公开3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2;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1件。

(二)答复情况

我局3件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已答复申请事项中:

“非本机关所制作和掌握的信息”1项;

主动公开2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我局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暂未对依申请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局机关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认识及主动公开工作仍需加强。

2.组织引导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在进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后,我局相关科室能基本了解《条例》的适用范围和时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乏进一步的指导与帮助,需要与我局加强培训与沟通,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纠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力度薄弱,仅通过有限的传统的公开渠道进行公开。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通过对局机关科室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和部署,卫生局信息公开办将区政府下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50号),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结合各科室工作实际统筹组织,在原有公开项目的基础上,将机关科室需要调整及增加的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根据群众需要将主动公开的范围扩大。

2.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了解,完善渠道,联系基层群众,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保证群众合法权利。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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