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2013年度北京市东城区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108.143.23:7001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东城区体育局行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8号;邮编:100013;联系电话:010—64261982;电子邮箱:dctyjxx@163.com)。
一、概述
2013年,东城区体育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保密审查,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加强考核监督,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数字东城”体育局门户网站、“数字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49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0.41%;法规文件类信息9条,占总数的1.82%;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0.2%;行政职责类信息6条,占总数的1.22%;业务动态类信息475条,占总数的96.35%。
为方便公众了解相关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我局除在“数字东城”体育局门户网站、“数字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向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移送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本,并在本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和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条例》第1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01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收取相关费用0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3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2013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申请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东城区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还不完善,仍需加强。2014年,我局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1、深化公开内容。立足群众需求,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下大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做到全面公开,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探索公开新形式,充分发挥网站、新闻发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信息公开服务作用,将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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