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2013年东城区统计局、东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至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统计局、东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401室;邮编:100005;联系电话:010-65260007;电子邮箱:dongchengy@bjstats.gov.cn)。
一、概述
2013年,东城区统计局、东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区要求,紧紧围绕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以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公正、公平、便民为原则,服从大局、突出重点、平稳有序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
(一)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在制度建设方面, 2013年结合东城区统计局、调查队工作实际,对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重新的修改和完善,重点修改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各科室工作职责两个部分,新增了《东城区统计局、东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电话咨询办法》和《东城区统计局、东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两个制度。
在公开程序方面,结合科室职能调整,重新梳理了网上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流程,将信息属性界定前置到各科室,由科室提出信息属性,由办公室和综合科进行审查,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由办公室和综合科主管领导把关,最后由局长签批。保密审查从原来的三级审核变为了五级。
(二)强化组织管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东城区统计局、调查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局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信息公开办公室每年组织对各科科长和信息员的培训,2013年组织观看了北京市市信息公开办公室陈曦主任讲话光盘和业务培训。
2013年9月份根据《东城区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对前区政府各委、办、局起草的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委、办、局制定的全部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涉及两区合并前原东城和原崇文统计局、调查队以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及自行制定的所有文件,共计689份进行了全面清理。
2013年10月份开展了对信息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的检查,检查分为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东城统计信息网中涉及本科室职责职能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渠道,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门户网站等平台为主体,以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接待室、公开查阅场所、报刊杂志、电视台、微博等渠道为辅助的多角度、全方位信息公开渠道。
(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4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9条,占总数的6.55%;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0.23%;业务动态类信息413条,占总数93.22%。
(二)《统计公报》等统计资料
东城区统计局、调查队非常重视统计资料发布工作,结合统计工作特点,按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要求编制目录,严格按照每年制定的数据发布计划进行发布,2013年还将编印的《东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资料在东城统计信息网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进行公开,同时月度、季度、年度数据及时向社会进行发布,发布中注重信息标题及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向东城行政服务大厅、档案局和图书馆移交纸质材料各7件次,并由办公室负责将相关信息通过办公区四层东西两侧电视进行播出,方便群众知晓。
(三)媒体等公开渠道
为了增强为区服务水平,东城区统计局、调查队积极利用《新东城报》“经济”专栏宣传统计法制、统计业务、经济普查等统计知识,让东城百姓了解统计,走进统计。与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合作,开辟《经普速递》专栏,及时反映东城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展情况。开通了新媒体宣传平台“东城统计”微博,进一步拓展统计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更好展示“东城统计”风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了更好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东城区统计局、调查队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用于指导日常工作开展。依申请公开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相互协调、分类办理、分类审核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是依申请公开管理和具体承办机构,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登记、协调、督办、回复、备案工作。通过发放或者提供网上下载服务等多种方式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的格式文本,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可以当场做出答复的,工作人员会当场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给予申请人答复,并做好必要的解释说明。
2013年,东城区统计局、调查队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为0件。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3年,东城区统计局、调查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东城区统计局、调查队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对科室管理指导督促、业务培训欠缺、课题研究较为薄弱的问题。
2014年,东城区统计局、调查队将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以更好地满足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为着力点,深入挖掘信息公开点,提升服务水平,优化信息发布渠道,推进信息公开和统计宣传工作,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公众全面、客观、准确使用统计数据提供便利。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3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443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局队依申请总数 | 件 | 0 |
其中:市政府工作部门 | 件 | 0 |
区(县)政府 | 件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互联网申请数 | 件 | 0 |
3.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涉及申请事项总数 | 项 | 0 |
到期已答复总数 | 项 | 0 |
其中:1.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 | 项 | 0 |
(1)公开 | 项 | 0 |
(2)不予公开 | 项 | 0 |
2.属于其它答复类型 | 项 | 0 |
(1)申请内容不明确 | 项 | 0 |
(2)信息不存在 | 项 | 0 |
(3)非本机关掌握 | 项 | 0 |
(4)非政府信息 | 项 | 0 |
(5)已移送档案馆 | 项 | 0 |
注: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
附表三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及免费情况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 元 | 0 |
依法免收相关费用 | 元 | 0 |
附表四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投诉举报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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