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东城分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等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范围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要求也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我局始终把握“及时、便民”的工作宗旨,通过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的方式,满足社会公众对工商信息公开的需求。公开包括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市场监督、反不正当竞争与经济检查、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类等内容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业务动态类信息110条,受理申请16件,已答复16件。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6件申请:
“同意公开”的8件,占总数的50%。
“不予公开”的3件,占总数18.75%。
“信息不存在”的5件,占总数的31.25%。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3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行政诉讼案0件,申诉案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何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又依法保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合理界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有必要对工商系统政府信息进行进一步梳理。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各类政府信息梳理工作,理顺公开思路,明确公开属性,统一公开方式。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衔接,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质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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