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四街道办事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2014年的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四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六条17号;邮编:100007;联系电话:010-64044922;电子邮箱:dongsijiedao@sina.com)。
一、概述
2013年,东四街道根据《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事处办公室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东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面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与信息公开相关的申请、接待、受理、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完善了澄清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工作实施细则、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等。在办事处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受理各类信息公开咨询,居民也可以通过服务大厅文件索取台获得各类业务办理须知、流程和电话的纸质材料。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大厅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利用现有办公场所和对外接待窗口,建设了依申请受理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建立对外服务联动工作机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本街道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累计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4%;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业务动态类信息33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4.9%。
(二)公开形式及场所
1.在“数字东城”网站东四子站主动公开信息;2.在街道档案室和7个社区居委会服务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接待与咨询;3.在街道服务大厅设立规范性文件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资料自由索取台、电子信息屏,提供咨询服务和相关政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编制了《东四街道办事处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东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备案表,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向我街道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相关申请、接待、受理、处理、答复等方式方法,切实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信息真实可靠、公开规范及时、措施方便利民、服务高效诚恳。自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东四街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当面申请1件,涉及违法建设拆除方面,按照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向申请人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回函,没有产生相关的人员、信息和诉讼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东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已审结1件,做出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告知的1件。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目前,东四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1.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2.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制度落实的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场所。二是做好《条例》的宣传培训,促进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三是结合网上监察工作的开展,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四是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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