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自2008年5月1日正式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东城区国资委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渠道
本单位2011年通过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业务动态类信息4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6%。国资委对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及时更新,使社会公众获得政府信息的渠道进一步畅通,对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公开查阅场所
公开查阅场所为区设立的3个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分别为区行政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受理
本单位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委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与不断提高的社会需求还有差距,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努力探索研究,不断完善提高依申请公开受理、接待、答复及协调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