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政府网站http://www.bjdch.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钱粮胡同3号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邮编:100010;联系电话:010—64031118—2527)。
一、概述
本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政府要求,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效实施,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证具体工作的落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条例》要求,本委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刊登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设立2个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配备3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1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
(一)公开情况
本委通过“数字东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
从本委开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至今,共公开信息12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包括本委机构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介绍等,占总体的比例为15.00%;法规文件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67%;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66%;行政职责类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67%;业务动态类信息6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0.00%。
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包括东城区“十二五”规划、历年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计划草案的报告等,可供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了解本区相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行政职责类信息包括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8项、其他行政执法职权3项,涵盖本委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服务的全部行政管理事项,方便公众查询。
(二)公开形式及场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多项工作,包括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本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在便民服务上,制作并发放了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民手册、公布了接受电话咨询的工作号码。
2011年,本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8人次,为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为当面申请。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本委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的相关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8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22.2%。
“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11.1%。
“信息不存在”的9件,占总数的50%。
“非本机关掌握”的3件,占总数的16.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北京市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2011年没有发生收费情况。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1年,本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目前公众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为关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尤为重视。本委根据此情况,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答复处理程序、工作流程的规范顺畅,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服务。
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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