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老钱局胡同甲14号;邮编:100005;联系电话:010—85120652;电子邮箱:cwcg0103@126.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11年大队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目前,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2011年,大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大队公开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信息公开流程。组成了由大队长亲自挂帅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大队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系统负责、执行人员具体负责的“三级负责”工作格局,对工作环节实施了层层监督。同时,严格落实《城管大队信息公开审查(保密)单》制度,坚持科室领导、保密审查、主管领导三级审查办法,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二)完善制度,加大考核
1、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办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等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2、加大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力度。认真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将大队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对未有效落实大队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的部门或个人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培训。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组织大队有关人员开展培训学习3次。加强与市城管执法局及各区城管大队的沟通,建立城管系统规范统一的信息平台。采取会前学法、制作宣传小报刊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全面提高队员的法律意识。全年,共制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小报2期,受众人数400余人。
(三)方便公众,共促和谐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大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
1、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网上信息公开;
2、印制信息公开指南,在东城区行政服务大厅和东城区档案馆信息公开阅览室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
3、在机关大厅设立信息公开查询电子屏幕,放置大队法制宣传、便民服务等资料;
4、通过城管队员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印制《致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为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服务意识,大队重点实施了《城管执法VIS形象识别系统》工作,更新公布了大队机关及各城管分队的地址、电话、职责等内容,将部分破损执法车进行统一修复,统一标志,既宣传了城管执法新形象,又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支持、参与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让百姓群众听得见城管声音、看得见城管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1月至11月,大队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8.9%;业务动态类信息3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1.1%。这些信息对于社会公众了解城管大队的各项执法工作,行使自身权利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同时使百姓较全面地了解了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责及工作情况,拓宽与百姓沟通的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大队共接到3件公民提出政府公开信息的申请,均为当面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1年,大队接到的3件申请,均已按期答复,并提供材料。
四、咨询情况
2011年,本机关未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本机关未发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认真完成区政府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大队在宣传培训方面略显不足,今后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全面提高队员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流程,使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常态化、正规化。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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