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城区信息公开专栏或崇外街道政务网站(www.chongwai.gov.cn)进行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崇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4号一层服务大厅;邮编:100062;联系电话:67013683;电子邮箱:chongwaichuban@126.com)。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Regulations Regarding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f the PRC, and it is Annual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eport organized by Chongwenmen Outside Street Office for 2011.
The report contains five parts: summary of the report;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s;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triggered b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problem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statistics in this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1 to December 31 2011. The electronic version of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a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Column of Dongcheng District or www.chongwai.gov.cn. For any enquiries about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Chongwenmen Outside Street Office. (Address: NO. 14, Xihuashi Nanli Dongqu,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62, the First Floor for Service Hall; Tel: 010-67013683; E-mail: chongwaichuban@126.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街道一层行政服务大厅和国瑞城西区居委会设立了2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截至2011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建立健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崇外街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网上登录工作,对于已公开条目做到及时梳理、更新,对于新生成条目做到同步生成、同步审查、同步编目、同步公开,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制度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根据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健全了崇外街道11个街道规范性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三)公开渠道逐步拓宽。为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通过网上、公示栏、公开查阅场所等多种方式,加强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对于发生变化和新增的内容,做到及时补充和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
(四)教育培训取得实效。组织相关干部学习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确定各科室公开条目。同时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街道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在街道一层办事大厅和国瑞城西区居委会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的信息工作。在便民服务上做了目录编制及宣传工作。
本单位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法规文件类信息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行政职责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业务动态类信息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2%。
(二)公共查阅场所
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完成了政府信息的清理、筛选、录入、审查等工作,编制了崇外街道11个街道规范性文件。在一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居民公开查阅点,全年接受居民咨询和查阅信息50余次,发放信息公开宣传材料200余份。
本单位截至目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费用收支。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1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1年,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1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较多,但大多数居民主要选择电话或者直接来访等方式,网上咨询及公开申请基本没有。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框架与居民生活较远。居民不能通过短期查找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应将分类更贴近生活,让居民知道怎么查找。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2年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整合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形式;四是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方便公众就近、便捷查阅;五是加强信息公开网络管理建设,提供更多服务;六是做好宣传普及活动,通过社区向居民传达信息公开网络化的消息等。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2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72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总数 | 件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互联网申请数 | 件 | 0 |
3、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到期已答复总数 | 件 | 0 |
其中:1、同意公开 | 件 | 0 |
2、不予公开 | 件 | 0 |
3、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4、非本机关掌握 | 件 | 0 |
5、申请内容不明确 | 件 | 0 |
6、非政府信息 | 件 | 0 |
7、已移送档案馆 | 件 | 0 |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复议数 | 件 | 0 |
诉讼数 | 件 | 0 |
举报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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