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街道办事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东四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五条170号;邮编:100010;电话:64044922;电子邮箱:dsjdxxgk@sina.com)。
一、概述
2011年,我街道根据《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事处办公室为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东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面工作。办公室日常按照《东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东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东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东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与信息公开相关的申请、接待、受理、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的举报投诉准备预案、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答复解释工作预案等。另一方面,我街道在政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居民也可以通过街道政务大厅自由文件索取台获得《东四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纸质材料。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大厅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利用现有办公场所和对外接待窗口,建设了依申请受理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建立对外服务联动工作机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本街道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6%;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6%;行政职责类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23%;业务动态类信息3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4.56%。
(二)公开形式及场所
1、在“数字东城”网站东四子站主动公开信息;2、在街道档案室和8个社区居委会图书室开放公共查阅和资料索取;3、在街道政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由专人接待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相关咨询服务;4、在街道政务大厅、社保大厅设立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资料自由索取台;5、在街道社保大厅设立电子信息屏,向办事群众提供相关信息。
2011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本街道编制了《东四街道办事处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东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东四街道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的举报投诉准备预案》,并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备案表,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向我街道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相关申请、接待、受理、处理、答复等方式方法,切实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信息真实可靠、公开规范及时、措施方便利民、服务高效诚恳。自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街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没有产生相关的人员、信息和诉讼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
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附件:2011年北京市东城区政府东四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东城区政府东四街道办事处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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