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自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截至目前,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街道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16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本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公开的情况;三是街道所开展各项活动的信息。上述政府信息的公开,对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打造透明政府具有促进意义。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公开形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街道201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检索、复印、邮递等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本街道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针对本街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也未发生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未发生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件。
东直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将紧紧围绕中心任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部署,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街道做出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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