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按照东城区政府统一部署,区国资委认真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渠道
本单位2010年通过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区国资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规划和计划、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事项、国有产权转让审批事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事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事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事项等。2010年,在原东城区与原崇文区合并成立新东城区后,国资委对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及时更新,使社会公众获得政府信息的渠道进一步畅通,对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公开查阅场所
公开查阅场所为区设立的3个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分别为区行政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受理
本单位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委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等不足。2011年,我委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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