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9-12-18 10:39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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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至。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城区政府网站“数字东城”(https://www.bjdc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东城区财政局法制科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2号东城区财政局法制科;邮编:100027;联系电话:010-6415361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局自正式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东城区财政局法制科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并根据《条例》和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不予公开工作预案、信息清理、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等相关制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根据《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本局根据《条例》第16条规定,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公共查阅点,制作了指示牌和标牌,准备了现场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方便公众查阅和索取,并及时向东城区政府信息大厅、东城区档案局、东城区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情况

本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63%;法规文件类信息16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04%;规划计划类信息2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85%;行政职责类信息2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85%;业务动态类信息27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9.63%。

(二)公开形式及场所

在主动公开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通过在东城区政府网站“数字东城”等渠道公开本局政府信息,并编印了《东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移送至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档案馆和图书馆,方便群众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本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以信函形式申请4件,申请的信息内容主要涉及企业改制、拆迁补偿款的相关资料、本级政府预算中教育支出的金额和比例方面的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6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件,信息不存在的2件,非本机关掌握的2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0年,本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在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公开形式单一、信息目录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加信息公开数量,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2010年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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