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以下简称“区城管监督中心”)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城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城管监督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钱粮胡同3号;邮编:100010;联系电话:010-84050608;电子邮箱:cgjdzx@sina.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0年1月1日起区城管监督中心继续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城管监督中心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条例》和《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逐一进行了落实,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0年底,区城管监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市各行政机关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城市管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区城管监督中心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主动公开的54条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1%;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4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7.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市各行政机关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区城管监督中心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区城管监督中心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较为科学规范,符合区政府相关文件和《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但仍存在信息格式不够规整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2010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区城管监督中心已修改完善了相关问题信息格式;组织各科室学习《条例》、《通知》等各项文件,提高科室负责人的重视程度和工作主动性,分配各科室需准备的相关内容,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从而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办法》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指导下,继续不断将该项工作完成好落实好。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4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54 |
依申请总数 | 件 | 0 |
附表二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复议数 | 件 | 0 |
诉讼数 | 件 | 0 |
举报数 | 件 | 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