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街道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数字东城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直门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65911166-6509
一、概述
2010年,我街道根据《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事处办公室为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东直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面工作。一方面,在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系列制度基础上,制定了《东直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与信息公开相关的申请、接待、受理、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的举报投诉准备预案、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答复解释工作预案等。另一方面,我街道在政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居民也可以通过街道政务大厅自由文件索取台获得《东直门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纸质材料。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大厅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利用现有办公场所和对外接待窗口,建设了依申请受理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建立对外服务联动工作机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本街道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累计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法规文件类信息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0%;规划计划类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行政职责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85%;业务动态类信息14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6.15%。
(二)公开形式及场所
1、在“数字东城”网站特定位置主动公开信息;2、在街道前台和10个社区办公场所内开放公共查阅和资料索取;3、在街道政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由专人接待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相关咨询服务;4、在街道政务大厅、社保大厅设立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资料自由索取台;5、在街道社保大厅设立电子信息屏,向办事群众提供相关信息。
2010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0人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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