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永定门外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城区信息公开专栏或永外街道政务网站(http://10.162.208.112:8001/login.jsp)、永外社会领域党建网(http://www.ywdj.org/)、永外社区服务网(http://189.16.0.18/ecomm/)以及登陆永外微博,进行查询和下载,同时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关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乐林路85号;邮编:100075;联系电话:67214663;电子邮箱:yongwaijiedao@sohu.com)。
一、概述
2010年,永外街道根据《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事处办公室为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目前,街道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0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在街道办事处大厅、街道服务大厅等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的信息工作。在便民服务上做了目录编制及宣传工作。
本单位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共查阅场所
我街道在机关大厅设立了接待居民首问责任台,全年接受居民咨询和查阅信息千余次,并设立触摸屏等便民措施,在宣传材料取阅台发放信息公开宣传材料百余份及其他宣传材料。
本单位截至目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费用收支。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0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0年,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0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在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上还有所欠缺,同时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有待加强。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在日后的工作中我街道将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法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断完善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2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02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总数 | 件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互联网申请数 | 件 | 0 |
3、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到期已答复总数 | 件 | 0 |
其中:1、同意公开 | 件 | 0 |
2、不予公开 | 件 | 0 |
3、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4、非本机关掌握 | 件 | 0 |
5、申请内容不明确 | 件 | 0 |
6、非政府信息 | 件 | 0 |
7、已移送档案馆 | 件 | 0 |
附表三: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复议数 | 件 | 0 |
诉讼数 | 件 | 0 |
举报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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