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11-04 16:54    来源:区教委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数字东城”网站http://www.bjdch.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鱼胡同10号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0006;联系电话:010—65275357;电子邮箱:djb308@163.com)。

一、概 述

2009年,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全面、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实施市教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相结合,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成立了由教工委书记、教委主任任组长,两委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专职工作岗位、配备专职人员开展此项工作,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同时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落实市区要求,我委组织本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主旨,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增强贯彻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扎实开展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为进一步落实《条例》第10条之规定,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中,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讲求实效,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2009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增设《改革动态》公开栏目1个。该栏目全面反应了东城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和有效成果。

(三)及时梳理,确保信息公开材料全面、准确

2009年,依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实际,我委拟定了《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修订了《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确保了公开材料全面、真实、准确。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我委准确把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认真准备公开材料。并依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网站、电子信息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一)公开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4条,其中本年度新增信息1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包括机构职责1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介绍9条,机构设置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法规文件类信息159条(包括法律规章20条,规范性文件132条,其它文件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6%;规划计划类信息47条(包括教育规划17条,教育事业统计1条,年度工作要点15条,年度工作总结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7%;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为行政许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业务动态类信息485条(包括部门动态180条,东教信息300条,改革动态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8.9%。

(二)公开形式及场所

为提升政府信息的广泛知晓率,方便公众了解相关信息,我委除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信息查阅点及电子信息屏,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方便市民随时索取、查询,受到市民欢迎。

2009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20%;电话咨询4人次,占总数的8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委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并公布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09年度,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09年度,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不涉及答复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我委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09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2009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申请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委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

第二,在目录编制过程中,由于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在分类中存在内涵及外延不准确问题。比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归入“中学教育”或“体卫科艺”栏目皆可。相关工作等待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出台进一步规范、完善。

2010年,我委将认真总结经验、整改问题,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监督保障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推进长效工作机制建设,确保相关工作科学有效开展。

第二,进一步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公开信息属性审核,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丰富公开形式,深入、有效推进相关工作。

第三,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人民群众以及特邀监督员的监察作用,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第四,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提升机关行政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信息公开办公室  

                       〇一〇年一月三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