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9-12-31 09:38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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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

计图表。本局政府网站http://202.108.143.23:7001/foreground.pr.prStaticForward.do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城区司法局法制科,联系电话:84217023。

一、概述

200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在以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结合我局机构人员实际情况,设立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电子阅览屏、公共查阅点。开展政府信息工作学习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条例》的业务水平;针对区政府网络平台调整情况,重新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链接进行调整;在局服务大厅单独设置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自由索取架,方便公众查阅;在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重新更新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截至,本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2条,其中法律法规8条,规范性文件4条,其他文件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行政职责类信息4条;业务动态类信息121条。

(二)公开形式

本局主要通过数字东城网站链接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4人,同上年相比,增加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9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5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工作机制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0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拓展和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公开需求;三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八、说明

本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期限为至。


附件:2009年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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