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区文委网页“通知公告”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网址:www.bjdch.gov.cn/n5687274/n5723477/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城区文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4068856、64068857。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按照东城区政府统一部署,区文委2009年,坚持从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高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工作中,切实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协调机制建设等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室建设。目前,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面积70平方米,配有2台电脑、4个阅览桌和6个阅览座位,现有纸质文件100余种,在工作中探索建立了服务流程,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文献查阅办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对文委工作职责、处级干部基本情况和文委机关内设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基本信息进行了介绍,占总体的比例为18.75%;业务动态类信息13条,动态反映了文委各项工作,占总体的比例为8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十、十一条规定,对区文委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使社会公众获得政府信息的渠道进一步畅通,对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促进了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理念的进一步转变。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区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室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2009年区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室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现场咨询40人次。同时,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公开信息,进一步便利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文委2009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9年,针对区文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案0件。
五、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
经过一年多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2010年区文委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三是积极探索,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抓好制度落实,促进规范化建设。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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