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天坛街道办事处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19 16:04    来源:天坛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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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天坛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坛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崇文区西草市街74号,电话:67021429,邮箱:tiantanjiedao@163.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截至2009年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动公开渠道

“崇文信息网”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且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所设置的依申请公开栏目中申请公开我街道相关信息,可在监督投诉栏目中对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为进行监督。

我街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3%;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

(二)公共查阅场所

崇文区共设立5个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具体包括区行政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崇文门外街道办事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崇文门外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各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依申请公开”在线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我街道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答复情况

未收到申请,无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我街道在此项服务上未发生费用收支。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9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街道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由于此项工作开展时间不长,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经验需要进一步积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0年,我街道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改善服务,从而更好地为居民服务;二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将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推介和宣传力度,加深居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天坛街道办事处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天坛街道办事处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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