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节,气候寒冷、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力度,依据市人防办、区防火委关于岁末年初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冬春人防工程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区政府工作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实施综合治理、群防群治,推动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杜绝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区人防工程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人防办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专班,负责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和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任王迪生为组长,主管副主任田正英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职为副组长,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履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各科、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专班办公室由工程建设管理科负责。
各科、中心职责和任务分工:
1.工程建设管理科及办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队: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负责综合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单位人防工程隐患排查整改。
2.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公用人防工程的隐患排查整改;安排专人负责公用人防工程每日情况统计并报工程科。
3.法制科:负责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组织对年度清整工程的清整、检查工作。
4.属地街道:承担辖区内人防工程火灾防控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各辖区部署,重点做好属地辖区内人防工程防火安全大检查,督促使用人、产权单位进行自查。
三、工作任务
(一)抓实人防工程内消防隐患整治
结合市、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及工作部署,针对冬春季节特点和历年火灾规律,组织开展人防工程消防安全隐患清查整治行动,按照“边清查、边整治”的原则,对重点区域进行大清查,对重点场所进行大整治。检查督促人防使用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重点整治违规动火动焊、违规有限空间作业、私拉乱接电线、占用人防出入口、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问题。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活动,重点是人防工程的竖井、疏散通道、车辆出入口处的杂物、枯草树叶等可燃物,督促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自查,全面彻底清理可燃杂物,有效预防和处置初起火灾,确保人防工程冬春防火安全。
(二)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保卫
针对元旦、春节、春运以及庙会等重要节点,加大对含人防工程的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重要场所、重点部位排查力度,严格督促主责单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对夜间营业场所要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针对全国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重大活动,对会场、住地、抵离京场所、新闻中心和周边200米以内人防工程,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在“两会”期间,督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值班巡逻,采取日查、夜查、抽查的方式,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人防工程消防安全。
(三)提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质量
加大宣传力度,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利用各种媒介载体,通过现场检查、微信群转发等多种手段广泛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宣传教育。
四、检查重点
1.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落实火灾防控主体责任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节假日应急值守情况、可燃物清理情况。
2.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
3.人防工程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停放电动车并充电、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等问题。
4.人防工程内灭火器、消防喷淋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5.人防工程内违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问题及吸烟现象。
6.人防工程采光窗井、通风竖井等重点部位易燃物清理情况、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通畅情况、各类消防标识健全情况。
7.人防工程污水井、渗水井等狭窄区域内作业时没有按照有限空间有关规定执行等问题。
8.改变人防工程原有设计接入燃气没有进行拆除问题。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5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组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逐级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冬春火灾防控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闭幕前)。按照方案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监管、行业监管、专项监管、综合监管责任,依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开展人防工程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对重点单位场所、区域,全面开展摸排检查、建立健全隐患台账,督促隐患整改。全国两会期间,要紧紧围绕“不起火、不冒烟”工作目标,加强人防工程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切实加强重点区域、敏感部位的人防工程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落实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责任,维护火灾形势总体稳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31日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固化工作经验,建立完善人防工程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并于2021年全国两会安保结束后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标准,加强宣传教育。检查工作中,按照检查重点,逐一检查落实情况,督促问题整改。要注意加强对人防工程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具体使用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大局意识、安全意识、预防意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安全保障。针对重要节点及区域,领导亲自带队,分三个检查组,不间断对商业街区、旅游景点周边、交通枢纽等重要区域的人防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狠抓落实。对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具体检查明细见附件1。
(三)做好应急值守,加强信息反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守制度,值班人员确保通讯设备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为全区人民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气氛。各科室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总报送工程科刘腾阳处,由专班办公室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小结,2021年全国两会安保结束后上报今年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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