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生鲜灯”,记者探访:肉摊“素颜”待客,品质一目了然

日期:2023-12-04 16:33    来源:北京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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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明确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记者探访东城区多家农贸市场、菜店发现,鲜肉、水产等摊位均已不再使用具有夸张“美颜”效果的生鲜灯,光线“真实”的普通生鲜灯成了市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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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下午两点,记者来到兆军盛菜市场,这里已经有不少市民在选购晚饭食材,冷鲜肉专区的销售人员正在对顾客购买的鲜肉进行切割。记者看到,柜台上方的照明灯是偏自然光的灯箱,与其他蔬果、蔬菜等区域的光线没有区别。同时,记者通过对比发现,灯光照射下的鲜肉与销售人员案板上正在切割的鲜肉,在视觉上没有太大差别,颜色基本一致。“没有了‘美颜灯’,反而更能显示出来我们的鲜肉质量了。”兆军盛菜市场“小胖鲜肉店”的负责人刘女士告诉记者,鲜肉和冷冻肉的色泽差别一目了然,顾客们也更能直观看出来肉的品质了。新规实施后,兆军盛菜市场为保证冷鲜肉专区的照明,为商户更换了符合标准的照明灯,保障正常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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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直接能看到肉的成色多好。”家住附近的孟先生刚选购了一斤排骨,“虽然我们信任这里肉的品质,也经常过来,但以前的灯总感觉会有些误导消费者,现在就完全没有那种担心了。”孟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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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东城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向辖区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等开展宣传、培训,确保辖区内从业人员熟悉相关规定条款。

  同时,执法人员就《办法》内针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销售标识、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公示栏信息等规定变化,对辖区市场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市场在《办法》实施之前完成改进。如今,全区共13家农贸市场内“美颜灯”已全部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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