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将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新办法、新规定,做好新旧办法的衔接工作,按照新《办法》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在全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广泛开展新《办法》宣贯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科学推动新旧衔接。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业务部门、属地所和市场主体的责任分工,以12月1日正式实施为分界点,开展新宣贯工作。在正式实施前,业务部门对属地所基层监管人员和各市场开办者开展培训,就办法修改意义、新旧办法的不同等内容进行讲解,明确修改重点,指导基层监管人员规范开展宣贯工作;属地所开展具体监管工作,并对辖区市场的开办者和销售者进行再宣传、再培训;市场开办者就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销售标识、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照明设施、公示栏信息等规定变化条款进行自查和整改,并对场内商户进行深入培训,通过三重联动科学推动新旧办法更好衔接。
二是以查代宣,确保宣贯落实落细。一方面,就新旧办法中相同规定内容,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在检查过程中,就新旧办法变化的条款,进行现场宣传和教育,通过具体事例,加深经营者印象,确保宣传到底,培训到位。
下一步,新办法正式实施后,将加强检查力度,特别是新旧办法中的修订内容,将是检查中的重点,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确保新办法贯彻落实到位。同时,不断做好宣传工作,就新办法开展宣传活动,并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营造浓烈的学习新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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