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是北京市辖区、北京市中心城区、首都功能核心区。因在北京城中轴线东侧得名。1958年5月,东单区、东四区合并,成立东城区。2010年6月,东城区、崇文区合并,仍名东城区。
东城区区境周初属蓟,后属燕。秦置蓟县。王莽时期改名伐戎县。东汉复名蓟县。秦汉至隋唐
区境属蓟县、伐戎县。辽会同元年(938年),改名蓟北县,属蓟北县。开泰元年(1012年),改名析津县,属析津县。金贞元二年(1154年),改名大兴县。1914年,顺天府改为京兆地方特别行政区,设京都市政公所。区境城内属京都市政公所,城外属京兆大兴县。1928年6月,设北平特别市,区境属北平特别市。1929年1月,北平特别市筹备地方自治,划全市城郊为15个自治区(内城6个、外城5个、郊区4个)。境内有内一区、内三区、外一区、外三区全部,内五区、内六区与外五区东半部,北郊区、东郊区、南郊区部分。1930年,改北平特别市为河北省北平市,属北平市。1931年11月,北平市各区按数字顺序排列。境内有第一区、第三区、第七区、第九区全部,第五区、第六区、第十一区东半部,第十二区、第十三区、第十五区部分。1945年8月,北平市划分为16个区(内城7个、外城5个、郊区4个),按数字顺序排列。1947年,郊四区改为郊八区,全市设20个区。境内有第一区、第三区、第八区、第十区全部;第五区、第六区、第七区、第十二区东半部;第十三区、第十四区、第十五区、第十九区、第二十区部分。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9月,北平改为北京,定为首都。区境属首都北京市。1950年5月,北京市城区区划调整,将12个城区调整为9个区。境内有第一区、第三区、第七区全部,第五区、第六区、第九区东半部。1952年7月,撤第五区,东部划归第一区、第三区;9月,第一区改名东单区,第三区改名东四区,第七区改名崇文区,第六区改名前门区,撤第九区,东部划归崇文区。1958年5月,东单、东四区合并,成立东城区。撤前门区,东半部划归崇文区。2010年6月,东城区、崇文区合并,仍名东城区。1949年9月,北京市人民政府进驻境内(2019年1月迁至通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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