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制定《2024年东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已经2024年3月18日第83次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起草决策草案,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目录,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部门要按照程序提出调整建议,征求区政府办、区司法局意见后,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查同意,由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组织对决策目录进行调整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东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事项内容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1 | 东城区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 区政府办 | 一季度 |
2 | 东城区贯彻《北京市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项目 | 区市场监管局 | 一季度 |
3 | 《推进永外数字科技产业园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项目 | 东城园管委会 | 二季度 |
4 | 《东城区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定》项目 | 区住建委 | 二季度 |
5 | 《东城区加快硅巷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项目 | 东城园管委会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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