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0-06-19 11:08
2019年东城区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首善之区为目标,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为统领,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有力保障首都功能核心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速推进
完成政府系统机构改革,设置区政府工作部门32个。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大会,创新打造“紫金服务”品牌。全年区级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各街道共走访服务企业1291户次,问题解决率75%。打造政企交流APP,搭建政企沟通信息化平台和“紫金服务”督办平台。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精简办事材料60%以上。设立企业服务“专窗专线专区”,企业变更登记基本实现“一次办结、即时取照”。完成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149项民生事项实现“全区通办”。在2019年公布的全市营商环境排名中名列前茅。
(二)坚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
实行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监督工作,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开展废止或修订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针对扩大对外开放、减少准入限制、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等5项具体要求开展清理工作,共清理41件,其中废止6件。
(三)坚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提升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设,有效推动区政府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年对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33件政府会议审议的其他文件进行了严格的合法性审查程序。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
积极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在全市率先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与评估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行政检查量303126件,比上年增加218260件,同比增长258.32%,行政执法对全区中心工作有序推进的保障作用日趋明显。推进行政执法“协同办”,全区共开展联合执法活动1480次,出动执法人员20122人次,对13307个各类违法行为实施了规范和查处。
(五)坚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体系和机制基本形成
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19年共办理全国政协提案2件,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25件,政协提案25件,东城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48件,政协提案215件,共计415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制定落实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方案时,主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全年区检察院共向本区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35件,均已收到书面回复并整改。加强审计监督,实现全区一级预算单位财务运行集中在线监管,预算执行审计100%全覆盖。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0件,审结210件,综合纠错案件40件,办理区政府被复议案件41件;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770件。
(六)坚持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政府透明度有效提升
开展区、街道两级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工作,全年区政府及政府办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4件,上年结转1件,共265件,253件已在法定时限内答复,12件申请结转到2020年度继续办理,并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数字东城”网站更新信息43060条。
(七)坚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明显
全面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区政府信访办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041件次,其中来信3818件次,来访6223批次,共8002人次,在市信访办“信访三率”考核中,我区信访机构受理率、信访机构和责任单位群众满意率等指标在全市排名中均名列前茅。加强“诉调对接”深度融合,选取我区4个街道级调委会和2家社区级调委会,正式开启“法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三联动”社区人民调解新模式,共办理法院转来的委托调解353件,调解成功353件。2019年诉前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1705件,成功987件,涉及金额39.44亿元。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有待提高
当前,东城区政府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有所提高,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还存在比较大的差距,法律工具主义的思维仍然比较明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有待加强。同时,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专业知识仍然不足,对于法律缺乏系统的学习和理解。
(二)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的情形依然存在
自《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出台以来,国务院和北京市层面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繁多,极大地推动了行政机关的自我革命,有助于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基层政府和工作部门为了贯彻相关的规定,往往根据中央和上级的要求制定和发布文件,而在具体落实层面,则可能随着工作重心不断转移而打折扣,甚至使制度和文件的要求名存实亡。
(三)行政执法存在较多难题
一是行政执法体制的条块分割严重。近年来行政执法形成了“权力上收、责任下放”的趋势,而区级政府是辖区范围内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辖区范围内的行政执法状况承担主要责任,区级政府在协调垂直管理部门之间、垂管部门与地方管理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争议时难度加大。
二是行政执法的力量不足。首先是人员配置上的不足。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例,城市管理系统的编制有500余人,承担着13大项、366小项的执法工作,将全部执法力量投入违法建设的处理上仍显得捉襟见肘。其次是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能力不足。法律科班出身的工作人员人数有限,相当一部分执法相关工作人员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再次,行政执法力量的不足体现在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权威,执法偏软的现象。
三是行政执法活动中各种问题时有发生。首先是机械执法和理解法律,突出表现就是执法时只看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而无视法律的总则,尤其是行政法的基本法理的考量。当前对于行政机关碎片化的职能清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机械执法的现象。其次,行政机关执法的理念比较滞后,执法不作为和不协调的问题也时有存在。再次,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突出表现是行政执法的裁量基准不公开,不利于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保护。
(四)承担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构有待加强,基层法治队伍人员薄弱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随着政府法制机构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合并,很多行政执法部门和基层单位将原有的法制科室并入了综合性科室,应该作为主体的法制机构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能尤其是合法性审查职能逐渐弱化。尤其是街道执法体制改革后,街道负责基层法治工作的科室及人员变动较大,普遍存在工作机制不顺、人员编制不足、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同时法制机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存在“小马拉大车”的工作现象,目前尚无法全面适应基层治理任务的新要求。
三、上一年度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上一年度,东城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决策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显著增强。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行政执法专项考评、年度复议诉讼分析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问题,及时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问题。区政府常务会全年组织会前学法9次,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组织局长(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250余次,举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培训班,在处级干部进修班等班次教学计划中设立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教学专题。
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小组(原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考核报告等文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分别制定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两套考核细则和指标体系,通过加强考核检查,压实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建设法治政府的主体责任,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不断向纵深推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东城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从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大格局和大背景出发,谋划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加大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的工作力度
严格落实中央、市委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区委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工作方案,统筹全区法治资源力量,落实“四方责任”。推动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和公共法律服务,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疫情防控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分析客观情况,合理行使法定职权,杜绝“乱作为”给群众带来次生伤害的现象,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加大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
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按照中央、市委新一轮法治建设实施纲要编制要求,研究起草我区具体落实意见,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未来五年东城区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继续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范围推进民生领域事项简化办理,加快联办机制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把平等保护贯彻到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坚持不懈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切实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国家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部署,加大复议纠错力度,提高复议案件审理质量;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与评估工作,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等重点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
(三)加大统筹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力度
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全媒体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实现全覆盖、提升新成效。指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新模式,继续围绕中心工作,围绕热点法律问题,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着手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强化基层依法治理,提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强化法治文化阵地载体建设。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灵活运用各项措施强化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中小学教师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调对接”深度融合,积极推动“法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三联动”社区人民调解新模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推动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建立健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律师、公证、调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资源,为全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四)不断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水平
深化法治工作队伍培训工作,就中央、市委和区委相关会议精神、相关重要法律法规、依法治区工作实务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坚持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落实各部门学法工作,办好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对各类法治队伍的人员情况开展调研,摸清本区法治队伍建设的现状、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研究加强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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