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姣:
由本局调查的北京汇智金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06月20日办理了变更登记(备案),将法定代表人章丽恩变更登记为雷姣,董事章丽恩变更备案为雷姣。当事人2025年06月20日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时提交的标时为2025年06月20日的《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北京汇智金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及两份《北京汇智金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情况说明》有股东陈彩彩的签名字迹。另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07月03日办理了变更登记(备案),将法定代表人雷姣变更登记为章丽恩,董事雷姣变更备案为章丽恩,其2025年07月03日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时提交的标时为2025年07月02日的《北京汇智金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有股东陈彩彩的签名字迹。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双林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显示,当事人股东陈彩彩因死亡已于2023年01月24日注销户籍。
综上,当事人办理2025年06月20日变更登记(备案)时提交的标时为2025年06月20日的《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北京汇智金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及两份《北京汇智金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情况说明》为虚假登记材料。当事人办理2025年07月03日变更登记(备案)时提交的标时为2025年07月02日的《北京汇智金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为虚假登记材料。
北京汇智金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当事人2025年06月20日的企业登记档案显示,你在《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出资人(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提交人承诺书》中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字。2025年08月02日,本局向你邮寄送达《询问通知书》《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你未提供相关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拟决定将你认定为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
你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韩钊、李珍 联系电话:010-67199152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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