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北京叶合拍卖有限公司)

日期:2025-11-17 14:37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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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叶合拍卖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工作人员涉嫌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25年06月19日,本局接举报称你单位工作人员涉嫌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2025年07月25日,办案人员对你单位住所地进行现场检查,办案人员制作了《现场笔录》。2025年07月31日,本局对你单位立案调查。2025年09月26日,办案人员按照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小关56号5幢二层206室进行现场检查,办案人员制作了《现场笔录》。2025年10月27日,本局向北京市文物局发函协查。2025年10月27日,本局向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协查。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你单位主要从事网络拍卖业务,拍卖使用的手机程序为“观复”客户端,该程序现已无法正常登录使用。经向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尹某身份证地址邮寄《询问通知书》及《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你单位向本局提交情况说明表示网络拍卖业务已于2024年07月停止,“观复”客户端因公司无力支付相关费用停止运营,并提交了2023年06月至2024年07月期间向北京市文物局的请示、批复等拍卖会相关材料。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显示2023年06月至2024年07月期间,你单位缴纳社保职工人员共22名。经与北京市文物局提供的你单位备案的拍卖委托人及买受人详细信息比对,王某(身份证号:1102**********6371)2023年06月至2024年06月期间为你单位缴纳社保的工作人员,其在你单位组织的2024年5月13日拍卖会上以竞买人身份拍得一件铜九宫八卦咒轮牌(成交价:210元),在你单位组织的2024年5月17日拍卖会上以竞买人身份拍得一件锻铁九宫八卦转轮牌、铜九宫八卦咒轮牌(成交价:210元)。

  综上,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拍卖人的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你单位2024年05月13日及2024年05月17日向文物局的请示、批复等材料、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你单位职工缴费信息表、北京市文物局提供的你单位线上拍卖备案电子材料打印件等证据证明。

  你单位的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竞得拍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2024修订)》合同监管类第2项编码C32880B020:“拍卖标的由拍卖人或其工作人员竞得且未损害其他竞买人利益的,处拍卖佣金2倍的罚款”对你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鉴于你单位工作人员两次竟得拍品的成交金额较低,违法情节轻微,也未发现上述竞买行为造成损害其他竞买人利益等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2024修订)》合同监管类第2项编码C32880B010:“参与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情节轻微不构成危害后果的,予以警告,可以处拍卖佣金1倍的罚款”,本局拟从轻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韩钊,李珍  联系电话:010-67199152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一号楼综合执法大队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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