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

区发展改革委

序号区级业务指导部门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类型行使层级依据名称依据类别制定机关发布号令(文号)法条(具体规定)内容备注
1区发展改革委D3300100对非法集资有关经营场所的查封和有关资产的查封、扣押行政强制市级、区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号第二十四条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的需要,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 查封有关经营场所,查封、扣押有关资产。
2区发展改革委D4400000依照法律、法规对影响粮食安全的有关文件、资料、账簿、凭证、电子设备等予以封存,对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查封、扣押行政强制市级、区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开展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账簿、凭证,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损毁的文件、资料、账簿、凭证、电子设备等予以封存。(五)查封、扣押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检查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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