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
区发展改革委
| 序号 | 区级业务指导部门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类型 | 行使层级 | 依据名称 |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布号令(文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备注 |
| 1 | 区发展改革委 | J4400200 | 对举报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级、区级 | 《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 部门规章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粮执法规〔2023〕144号 | 第四条 举报人向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直管理局反映从事政策性粮食购销经营活动涉嫌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规定的行为,以及竞买政策性粮食时恶意违约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且属于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直管理局管辖范围,经查证属实应予奖励的,适用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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