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职权

区医保局

序号

区级业务指导部门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类型

行使层级

依据名称

依据类别

制定机关

发布号令(文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备注

1

区医保局

L4100200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其他行政权力

区级

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政府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社部发﹝2009﹞191号

第一条: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能够顺畅接续,保障参保(合)人员的合法权益

2

区医保局

L4100100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其他行政权力

区级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政府规章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54号

第十五条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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