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职权

区退役军人局

序号

区级业务指导部门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类型

行使层级

依据名称

依据类别

制定机关

发布号令(文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备注

1

区退役军人局

L2200300

中止、取消抚恤优待资格

其他行政权力

区级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

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抚恤优待;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其抚恤优待资格。

2

区退役军人局

L2200200

取消退役军人弄虚作假骗取的相关待遇

其他行政权力

市级、区级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608号

第五章第五十一条 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3

区退役军人局

L2200100

责令退回冒领、骗取的褒扬金、抚恤金

其他行政权力

区级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

第四十九条 抚恤优待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二)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三)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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