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01010020/2022-0958310289
  2. [主题分类] 发展规划
  3. [发文机构] 东城区人民政府
  4. [联合发文单位]
  5. [实施日期]
  6. [成文日期] 2012-08-17
  7. [发文字号] 〔2012〕
  8. [废止日期]
  9. [发布日期] 2012-08-20
  10. [有效性] 有效

东城区“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规划

    序 言

    “十一五”时期,东城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使环境保护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区上下认真贯彻“二三六三”核心发展战略,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优化发展模式、加强污染防治。特别是申办奥运成功以来,围绕奥运会的举办,把筹办奥运与优化发展、与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污染防治,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质量。“十一五”末,东城区迎来了区划调整的新机遇,也为环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即将到来的“十二五”,是东城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国际现代化都市功能核心区的关键时期,环境保护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着力点,是“绿色东城”和“首都文化中心区、世界城市窗口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东城区将在继续做好“四个服务”和保护古都风貌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绿色东城”的战略目标。为保证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规划,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东城区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推动东城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编制规划的依据
    1、《北京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纲要(2009年-2015年)》
    2、《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
    3、《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4、《绿色北京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
    5、《东城区总体发展战略规划(2011年-2030年)》
    6、《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0年-2015年)》
    7、《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规划实施期限为2011-2015年。


    一、环境保护形势
    (一)“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东城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总量减排为主线,以防治大气污染为重点,全面加强各项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监管,实现了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特别是奥运会、残奥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期间,空气质量天天优良,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圆满兑现了申奥的环保承诺。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
    大力推进煤改清洁能源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2010年全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25吨,五年累计削减率为54.3%,提前超额完成北京市下达的“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控制在1500吨的目标。
    2、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组织实施了第十二至十六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通过抓“绿色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抓机动车路检和黄标车淘汰,控制尾气污染;抓餐饮业油烟治理,控制油烟型污染;抓工业污染治理,控制有机污染;抓平房煤改清洁能源改造,控制了低空面源污染。2005到2010年,空气质量呈逐年好转趋势,空气质量二级比例,东四和天坛子站二级天分别由2005年的237天和239天,增加到2010年的271天和277天,分别增加了14.4%和 15.9%。
    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实施了严格的水污染源监管措施,2006-2010年重点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均为100%,实施了北护城河、玉河、龙潭湖水质改善工程等整治措施,地表水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建立完善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执法检查和协调查处机制,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始终保持在国家标准以内。
    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得到有效监管。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生活垃圾集中密闭清运率一直保持100%,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也均得到安全处置。
    辐射环境安全状况。开展了涉源单位的摸底排查,建立了动态档案,制定辐射源监管规范,组建了专业队伍,逐步建立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涉源单位和在册放射源得到了有效监管。
    3、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加强
    开展东城区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2008年完成东城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立了污染源信息数据库,2009—2010年,分年度开展了污染源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准确掌握了东城区污染物排放情况,为开展环境监管打下了基础。
    严格依法行政许可。严格污染项目环境准入和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严格依法验收,针对重大敏感项目,实行合议制度,听取相关部门意见,保证了行政许可工作的准确性及严肃性。
    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加强应急管理,保证环境安全。 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及时发现污染源的变化,成立了区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医院污水、医疗垃圾、辐射源、工业企业的危险废物等重点污染源监督执法检查和联合专项检查。完成了风险污染源摸底、调查、建档和数据更新等一系列工作。组织应急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开展应急队伍建设,为全区的环境安全提供了保障。
    建设污染源监控中心。2009年底建成东城区污染源监控中心,包括污染源管理、污普资料开发、环境质量管理、污染源环境地图、辅助应急指挥、多媒体管理和新闻发布等60个子模块,实现了污染源的建库、统计、查询、分析、地图标注等功能。主要环保业务纳入管理,做到了检查检测有记录,数据有汇总分析,建立了数据更新机制,保证了数据的及时更新。
    4、绿色环保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开展环保宣传,激发建设“绿色东城”的热情。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主题共开展各种形式的宣教活动。通过“少开一天车”,环保摄影比赛,环保大讲堂,中小学生“我爱地球妈妈”演讲比赛等一系列专题活动的深入开展,把环境宣传带进社区、学校,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的绿色环保意识。
    及时处理环境信访,保障群众健康。十一五期间,环境信访总量基本实现逐年下降。在处理信访工作中,结合《信访条例》,对于热点和难点问题,区环保局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责成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处理和回访复查,实现了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环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依托数字东城网站及时发布环保政务信息,在网站开辟了在线咨询,投诉举报,公众留言等栏目。2008年起,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区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内容格式,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东城区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与“绿色东城”和建设国际化现代化新东城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突出表现在: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尚未达到国家标准;地表水湖泊河流部分指标超标,群众对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的反映还比较强烈。东城区环境形势呈现“环境质量整体改善、部分指标尚未达标、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改善难度不断加大”的特点。
    “十二五”时期,东城区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态势,在“首都文化中心区、世界城市窗口区”目标建设的背景下,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保工作的压力继续加大。
    一是污染减排的压力进一步加大。根据北京市要求,东城区要继续实施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结合旧城改造,完成剩余平房、简易楼居民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在2015年前,将东城区打造为基本无煤区。但现有平房户和燃煤简易楼分布分散,涉及的拆迁改造项目多,居民工作繁杂,继续开展清洁能源改造,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工作难度大,任务重。
    二是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物来源广、成因复杂,如机动车污染已逐渐成为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而外来沙尘等气象条件以及周边环境等诸多不可控制的因素都对大气环境带来了影响。水体功能区要求高,区域内地表水体缺乏上游持续清洁补水,自净能力差,很难达到功能区水质要求。机动车保有量和使用强度的增加、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使交通噪声污染防治难度越来越大,固定声源分布集中,呈现个体达标总量超标的现象,声环境质量改善也面临更大的压力。
    三是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国民经济仍将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由此带来的生产、生活资源性需求不断扩大,污染“增量”的持续增加,对包括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环境容量在内的资源环境承载力提出严峻考验,东城区做为中心城区,人口稠密、建筑物密集、车流量大、发展空间小,客观上造成了扬尘、噪声、尾气、油烟、垃圾等污染的排放量大,且相对集中,给有限的空间带来了巨大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要实现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四是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难度进一步加大。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环境意识都在不断提高,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和对污染现象的关注度也逐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餐饮、商业、娱乐业发展较快,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餐饮油烟呈现出污染源增多、分布更加广泛的特点,控制难度增大。
    五是区域功能定位对环境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东城区是首都功能核心区,特殊的功能定位,对区域环境质量有着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因此,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应对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是我们今后面临的一个挑战。
    面对日益严峻的挑战,必须从全局出发,坚持用科学发展的要求来指导环境保护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在建设“人文东城、绿色东城、数字东城”过程中加强污染预防和环境治理,努力控制和削减环境污染。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承发扬奥运期间环境保护的宝贵经验,按照建设“人文东城、绿色东城、数字东城”的要求,立足于打造“首都文化中心区、世界城市窗口区”的发展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大力开展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文化,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社会觉悟,倡导绿色消费模式和“以人为本”的人居环境建设理念。
    (二)规划原则
    协调发展,互利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将环境容量作为发展的重要依据,在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预防优先,防治结合。坚持源头防治,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物“增量”,坚决“不欠新账”。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坚持高效治污,大力削减污染物“存量”,切实提高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水平。
    统筹兼顾,突出民生。坚持长远谋划、总体设计,统筹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下大力气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体健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政府主导,协力推进。强化环保监管能力,加强部门配合协作,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促使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形成政府、社会、企业互相合作、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规划目标与指标
    1.规划目标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建设“国际化、现代化新东城”奠定环境基础。
    2、规划指标
    污染物排放总量:
    ——完成北京市下达的污染物削减任务。
    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达到国家标准和北京市要求,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0年下降10%左右。
    ——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的比例达到北京市下达的任务计划。
    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力争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三、规划的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污染减排
    巩固污染减排成果,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开展减排基础能力建设,核算污染存量,结合城市建设,整体推进具备能源供应基础条件且规划保留的平房、简易楼居民采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完成基本“无煤区”建设目标,逐步取消煤炭的终端消费,减少燃煤总量;继续按照北京市部署开展老旧车淘汰工作,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目标的实现。
    (二)开展部门协作,改善空气质量
    以东城区各部门协同配合,联防联控大气污染为契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以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为手段,控制削减燃煤,实现基本无煤区目标,控制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深化燃煤污染控制
    ——调整能源结构,开展低矮面源污染治理,完成基本无煤区建设目标。结合旧城改造,制定平房、简易楼居民采暖改用清洁能源方案,分年度组织实施,2014年底前完成改造,实现基本无煤区建设目标。
    2、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水平
    ——促进机动车达标使用。加强机动车环保一致性、符合性检查,对超标车辆实施处罚与强制维修措施。完善机动车环保标准管理,加速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逐步对其他相对高排放车辆采取限制行驶措施。加强对外埠进京车辆管理,其高排放车辆按照本市有关限制行驶的规定执行。严格在用车排放定期检测管理,加强路检路查、入户抽查和尾气遥测促进在用车达标排放。
    按照北京市要求,逐步建立老旧车淘汰更新机制,加速老旧车淘汰。
    ——严格非道路用动力机械管理。加强对在用非道路用动力机械排放管理,督促达标使用。
    3、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实现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严格执行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采暖期开展燃油、燃气锅炉日常巡查和监测,督促治理未达标锅炉。
    4、提高扬尘污染控制水平
    ——严格扬尘源管控。控制施工扬尘。强化建设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坚决落实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五个100%”要求,做到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暂不开发处100%绿化。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创新绿色施工监管机制,抓好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精细化管理,将施工企业扬尘污染记录作为不良信息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定期公布。加强执法检查,突出重点季节、重要时期、关键时段监督管理,增进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遏制扬尘污染反弹。
    ——降低道路扬尘产生。治理渣土遗撒,严格渣土运输车密闭改装与车身保洁。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加大道路冲洗、保洁频率,推广道路高效清洁工艺,提高道路扫净率,降低尘负荷。
    ——积极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按照北京市部署,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
    5、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控制产品使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引导工业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生产原料;鼓励单位和公众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油漆、涂料等。
    ——控制生产过程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对汽车修理、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
    ——强化加油站油气排放污染控制。定期对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设施检查,在有条件的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试点,确保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控制餐饮服务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新开设的餐饮业经营场所严格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到排放标准;现有餐饮业经营者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加强监督检查,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治理和检查。加强对经营性小煤炉、露天烧烤等行为的执法检查,治理低空污染,坚决取缔露天烧烤等各类污染直排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净化设施停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责令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三)深化污染防治,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
    强化水源防护区的保护,加强污水治理力度,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1、强化水源防护区的保护
    ——严格执行饮用水源防护区限制和禁止建设污染项目的规定,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及各类企业水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向饮用水源地内排放废水的各类污染源。落实饮用水源防护区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安全。对企事业单位水污染防治设施及排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种设施正常运行。
    2、继续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开展地表水体的监测、监管和治理。定期巡查水体,按时检查水质,及时发现地表水断面水质的变化情况,向市水务部门及时沟通地表水体污染物变化情况,开展重点水体污染治理工程,力争全区地表水体达到国家标准。对可能污染地表水体的现象和行为加强监管,严禁在护城河和湖泊周边私搭乱建、倾倒垃圾和污物。
    3、推进工业水污染防治
    ——深化工业水污染治理。继续加强对工业和医院污水处理装置的监督管理,在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污水在线监测系统试点建设,及时掌握医院和工业企业的排污状况,加强日常监管,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确保水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四)防治结合,保持声环境质量
    1、强化噪声影响预防
    ——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建立并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专项检查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
    2、大力开展声源降噪
    ——推动噪声源治理。推广低噪声施工机械、工业设备,降低声源噪声水平,保证固定噪声源达标排放。
    3、不断加强噪声管理
    ——完善交通噪声污染管理。在噪声污染严重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实施机动车禁鸣、限速,限制高噪声车辆通过的时间。
    ——加强社会生活和施工噪声的监管。发动居委会等自治组织,协助开展居住区邻里噪声纠纷调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改善工艺,降低设备噪声排放水平,严格控制固定噪声源排放,改善声环境质量。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许可证制度与施工审批制度,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督与管理。落实部门职责,严格对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噪声污染控制。
    ——努力提高噪声监管水平。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开发声环境地图,为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有效控制声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
    ——完善噪声管理协调机制。继续完善环保、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管、铁路等部门间的分工负责、联防联控的噪声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五)突出风险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提高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和处置水平,继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加强对化学品的环境监管,严格生活垃圾无害化储运监管,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
    1、提高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水平
    ——加强工业危险废物监管。加强对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储运过程的监管,保证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具有专业资质,危险废物无害化密闭储运率保持100%。
    ——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过程的监管。加强对医疗单位废物储运过程的监管,保证医疗废物无害化密闭储运率为100%。
    2、加强化学品环境监管
    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有毒化学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动态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化学品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管。
    3、生活垃圾集中密闭清运率保持100%
    (六)提高预警水平,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保证辐射活动全过程监管,辐射安全风险不断降低,辐射环境持续良好,保障核与辐射安全。
    ——加强核与辐射硬件管理体系建设。区环保部门加强与公安、卫生等有关监管部门的配合和交流,落实应急职责,形成“统一指挥、市区联动、相应迅捷、处置高效”的应急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的计划、组织工作,做好全区涉源单位的监督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迅速督查整改,及时逐级报告,妥善处理,全面筑牢辐射反恐防范基础。
    ——逐步健全辐射监管机构。通过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服务观念和业务水平,加强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
    ——大力推进辐射安全文化建设。推动企业不断完善辐射安全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实现安全技术升级。在核医学、涉源销售等行业建立辐射安全文化示范工程。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七)推进绿色生态建设
    ——建设绿色空间。继续增加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完善城市绿地建设,增加绿地面积,优化绿地结构和布局。
    ——开展土壤环境监管。配合北京市深入开展土壤污染调查等基础工作,全面掌握土壤环境状况,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机制。
    (八)提升监管能力,完善环境监测执法体系
    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环境治理改善目标,大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监督,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应急能力,防范环境风险。
    1、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环境质量监测。进一步开展空气、地表水、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污染源监测。继续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推进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排放污染源监测,提高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监测能力。
    ——加强环境监测管理。完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深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加强环境监测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环境监测人员能力水平。
    ——加强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完善信息传输与共享,提高对环境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与预警能力。
    2、健全环境执法监察体系
    ——完善执法监察机制。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推动街道环保管理体系建设,促进企业环保守法自律机制建设。
    ——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加强环境监察装备配备,环境监察机构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提升环境监察管理水平。提升环境监察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全方位监管。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配合北京市建立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统一的应急机构和责任体系,加强基层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开展环境应急技能培训,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建立与相关部门、北京市和周边城区的环境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加强环境安全隐患、风险源的排查与专项整治,确保环境安全。
    3、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
    ——继续开展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整合环境数据信息,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控和管理,继续建设污染源监控中心,纵向实现与市级等环保部门的数据共享,横向实现东城区内各领域的数据交换。通过对环境信息的深度挖掘与综合分析,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服务。
    ——强化感知环保能力。提高环境管理技术手段,开展调研,深化水、气、声方面环境管理的物联网技术应用,开辟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的物联网技术应用。
    ——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持续推进运行维护体系建设,完善环境信息化建设规范和制度。


    四、规划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绩效考核
    1、完善责任与考核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质量改善、污染源监管、环境安全监管等各项环保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现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贯彻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应责任。
    2、深化各部门协调与联动机制
    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属地管理、部门按领域管理相结合的环境改善与污染减排机制。加强各领域发展战略与环境保护战略的衔接,完善政府各部门之间环境质量管理和环境安全的协调联动监管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信息通报,实现定期会商,开展联合执法;在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处理上协同合作,提高政府部门对环境应急事件的反应速度与处置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环境法规和标准
    严格执行落实国家和北京市颁布的资源节约、污染防治法规办法及相关标准,及时宣传,组织学习新出台的法规、标准和各项新技术规范,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规和技术支持。
    (三)确保环境保护资金投入
    继续加大环境保护财政投入力度,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保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气环境改善、节能减排、环境监测体系与监管能力建设、公益性水污染治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的支持力度。
    拓宽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融资渠道,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及机制创新,建立“政府搭台、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节能减排企业的资金支持,促进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完善落实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落实北京市区县空气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的“以奖代补”政策,建立绿色金融信贷体系,加强与银行部门的信息交流,完善企业诚信系统,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获取金融支持,在政府招标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环境标准产品,各类市政工程、政府出资的房屋修建维修等涉及使用涂料、油漆、有机溶剂的工程,全部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品。
    (五)促进科技创新,增强环境保护支撑能力
    针对东城区大气和水等环境污染现状,开展调研,逐步开展相关课题研究,解决环境污染难题。加强污染治理和监测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加强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为环境科研创造基础条件。
    (六)推进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参与环保的氛围
    1、提升公众环境意识
    大力宣传“绿色北京”、世界城市理念,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等绿色生活方式,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风尚。加强环境文化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向经济、社会、文化、社会伦理等领域的延伸,提升全社会环境素养和生态文明水平。加强对外宣传交流,不断提升东城区的城市形象。加强环境保护宣传队伍能力建设,鼓励广大居民自觉成为“绿色东城”的建设者。
    2、提升绿色信息传播
    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提高环境质量信息的服务功能。抓好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以及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进展成效的信息宣传,增强居民建设绿色东城的信心和动力。开展环境保护科普宣传,让环境保护知识深入人心。
    3、鼓励公众参与
    形成政府主导推进、企业自觉守法、公众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格局。企业要自觉遵守环保法规,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除环境污染隐患;鼓励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争当环境友好型企业。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公益性环保组织的作用,形成多方联动、优势互补、合力推进绿色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落实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政务公开制度,继续执行环保重大事项听取民意制度,畅通环境信访与投诉渠道;增强环境宣传与信息服务的实用性,增进与公众的互动,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水平。
    实施本规划,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区政府各级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环境质量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加强本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要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评估和指导监督,确保“十二五”时期患境保护规划目标的实现。
    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力争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三、规划的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污染减排
巩固污染减排成果,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开展减排基础能力建设,核算污染存量,结合城市建设,整体推进具备能源供应基础条件且规划保留的平房、简易楼居民采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完成基本“无煤区”建设目标,逐步取消煤炭的终端消费,减少燃煤总量;继续按照北京市部署开展老旧车淘汰工作,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目标的实现。
    (二)开展部门协作,改善空气质量
以东城区各部门协同配合,联防联控大气污染为契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以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为手段,控制削减燃煤,实现基本无煤区目标,控制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深化燃煤污染控制
    ——调整能源结构,开展低矮面源污染治理,完成基本无煤区建设目标。结合旧城改造,制定平房、简易楼居民采暖改用清洁能源方案,分年度组织实施,2014年底前完成改造,实现基本无煤区建设目标。
    2、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水平
    ——促进机动车达标使用。加强机动车环保一致性、符合性检查,对超标车辆实施处罚与强制维修措施。完善机动车环保标准管理,加速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逐步对其他相对高排放车辆采取限制行驶措施。加强对外埠进京车辆管理,其高排放车辆按照本市有关限制行驶的规定执行。严格在用车排放定期检测管理,加强路检路查、入户抽查和尾气遥测促进在用车达标排放。
按照北京市要求,逐步建立老旧车淘汰更新机制,加速老旧车淘汰。
    ——严格非道路用动力机械管理。加强对在用非道路用动力机械排放管理,督促达标使用。
    3、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实现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严格执行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采暖期开展燃油、燃气锅炉日常巡查和监测,督促治理未达标锅炉。
    4、提高扬尘污染控制水平
    ——严格扬尘源管控。控制施工扬尘。强化建设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坚决落实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五个100%”要求,做到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暂不开发处100%绿化。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创新绿色施工监管机制,抓好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精细化管理,将施工企业扬尘污染记录作为不良信息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定期公布。加强执法检查,突出重点季节、重要时期、关键时段监督管理,增进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遏制扬尘污染反弹。
    ——降低道路扬尘产生。治理渣土遗撒,严格渣土运输车密闭改装与车身保洁。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加大道路冲洗、保洁频率,推广道路高效清洁工艺,提高道路扫净率,降低尘负荷。
    ——积极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按照北京市部署,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
    5、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控制产品使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引导工业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生产原料;鼓励单位和公众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油漆、涂料等。
    ——控制生产过程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对汽车修理、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
    ——强化加油站油气排放污染控制。定期对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设施检查,在有条件的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试点,确保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控制餐饮服务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新开设的餐饮业经营场所严格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到排放标准;现有餐饮业经营者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加强监督检查,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治理和检查。加强对经营性小煤炉、露天烧烤等行为的执法检查,治理低空污染,坚决取缔露天烧烤等各类污染直排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净化设施停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责令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三)深化污染防治,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
    强化水源防护区的保护,加强污水治理力度,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1、强化水源防护区的保护
    ——严格执行饮用水源防护区限制和禁止建设污染项目的规定,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及各类企业水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向饮用水源地内排放废水的各类污染源。落实饮用水源防护区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安全。对企事业单位水污染防治设施及排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种设施正常运行。
    2、继续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开展地表水体的监测、监管和治理。定期巡查水体,按时检查水质,及时发现地表水断面水质的变化情况,向市水务部门及时沟通地表水体污染物变化情况,开展重点水体污染治理工程,力争全区地表水体达到国家标准。对可能污染地表水体的现象和行为加强监管,严禁在护城河和湖泊周边私搭乱建、倾倒垃圾和污物。
    3、推进工业水污染防治
    ——深化工业水污染治理。继续加强对工业和医院污水处理装置的监督管理,在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污水在线监测系统试点建设,及时掌握医院和工业企业的排污状况,加强日常监管,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确保水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四)防治结合,保持声环境质量
    1、强化噪声影响预防
    ——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建立并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专项检查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
    2、大力开展声源降噪
    ——推动噪声源治理。推广低噪声施工机械、工业设备,降低声源噪声水平,保证固定噪声源达标排放。
    3、不断加强噪声管理
    ——完善交通噪声污染管理。在噪声污染严重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实施机动车禁鸣、限速,限制高噪声车辆通过的时间。
    ——加强社会生活和施工噪声的监管。发动居委会等自治组织,协助开展居住区邻里噪声纠纷调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改善工艺,降低设备噪声排放水平,严格控制固定噪声源排放,改善声环境质量。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许可证制度与施工审批制度,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督与管理。落实部门职责,严格对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噪声污染控制。
    ——努力提高噪声监管水平。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开发声环境地图,为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有效控制声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
    ——完善噪声管理协调机制。继续完善环保、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管、铁路等部门间的分工负责、联防联控的噪声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五)突出风险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提高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和处置水平,继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加强对化学品的环境监管,严格生活垃圾无害化储运监管,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
    1、提高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水平
    ——加强工业危险废物监管。加强对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储运过程的监管,保证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具有专业资质,危险废物无害化密闭储运率保持100%。
    ——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过程的监管。加强对医疗单位废物储运过程的监管,保证医疗废物无害化密闭储运率为100%。
    2、加强化学品环境监管
    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有毒化学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动态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化学品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管。
    3、生活垃圾集中密闭清运率保持100%
    (六)提高预警水平,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保证辐射活动全过程监管,辐射安全风险不断降低,辐射环境持续良好,保障核与辐射安全。
    ——加强核与辐射硬件管理体系建设。区环保部门加强与公安、卫生等有关监管部门的配合和交流,落实应急职责,形成“统一指挥、市区联动、相应迅捷、处置高效”的应急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的计划、组织工作,做好全区涉源单位的监督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迅速督查整改,及时逐级报告,妥善处理,全面筑牢辐射反恐防范基础。
    ——逐步健全辐射监管机构。通过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服务观念和业务水平,加强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
    ——大力推进辐射安全文化建设。推动企业不断完善辐射安全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实现安全技术升级。在核医学、涉源销售等行业建立辐射安全文化示范工程。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七)推进绿色生态建设
    ——建设绿色空间。继续增加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完善城市绿地建设,增加绿地面积,优化绿地结构和布局。
    ——开展土壤环境监管。配合北京市深入开展土壤污染调查等基础工作,全面掌握土壤环境状况,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机制。
    (八)提升监管能力,完善环境监测执法体系
     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环境治理改善目标,大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监督,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应急能力,防范环境风险。
    1、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环境质量监测。进一步开展空气、地表水、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污染源监测。继续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推进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排放污染源监测,提高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监测能力。
    ——加强环境监测管理。完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深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加强环境监测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环境监测人员能力水平。
    ——加强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完善信息传输与共享,提高对环境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与预警能力。
    2、健全环境执法监察体系
    ——完善执法监察机制。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推动街道环保管理体系建设,促进企业环保守法自律机制建设。
    ——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加强环境监察装备配备,环境监察机构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提升环境监察管理水平。提升环境监察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全方位监管。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配合北京市建立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统一的应急机构和责任体系,加强基层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开展环境应急技能培训,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建立与相关部门、北京市和周边城区的环境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加强环境安全隐患、风险源的排查与专项整治,确保环境安全。
    3、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
    ——继续开展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整合环境数据信息,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控和管理,继续建设污染源监控中心,纵向实现与市级等环保部门的数据共享,横向实现东城区内各领域的数据交换。通过对环境信息的深度挖掘与综合分析,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服务。
    ——强化感知环保能力。提高环境管理技术手段,开展调研,深化水、气、声方面环境管理的物联网技术应用,开辟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的物联网技术应用。
    ——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持续推进运行维护体系建设,完善环境信息化建设规范和制度。


    四、规划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绩效考核
    1、完善责任与考核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质量改善、污染源监管、环境安全监管等各项环保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现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贯彻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应责任。
    2、深化各部门协调与联动机制
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属地管理、部门按领域管理相结合的环境改善与污染减排机制。加强各领域发展战略与环境保护战略的衔接,完善政府各部门之间环境质量管理和环境安全的协调联动监管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信息通报,实现定期会商,开展联合执法;在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处理上协同合作,提高政府部门对环境应急事件的反应速度与处置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环境法规和标准
严格执行落实国家和北京市颁布的资源节约、污染防治法规办法及相关标准,及时宣传,组织学习新出台的法规、标准和各项新技术规范,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规和技术支持。
    (三)确保环境保护资金投入
继续加大环境保护财政投入力度,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保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气环境改善、节能减排、环境监测体系与监管能力建设、公益性水污染治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的支持力度。
拓宽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融资渠道,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及机制创新,建立“政府搭台、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节能减排企业的资金支持,促进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完善落实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落实北京市区县空气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的“以奖代补”政策,建立绿色金融信贷体系,加强与银行部门的信息交流,完善企业诚信系统,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获取金融支持,在政府招标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环境标准产品,各类市政工程、政府出资的房屋修建维修等涉及使用涂料、油漆、有机溶剂的工程,全部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品。
    (五)促进科技创新,增强环境保护支撑能力
针对东城区大气和水等环境污染现状,开展调研,逐步开展相关课题研究,解决环境污染难题。加强污染治理和监测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加强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为环境科研创造基础条件。
    (六)推进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参与环保的氛围
    1、提升公众环境意识
大力宣传“绿色北京”、世界城市理念,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等绿色生活方式,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风尚。加强环境文化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向经济、社会、文化、社会伦理等领域的延伸,提升全社会环境素养和生态文明水平。加强对外宣传交流,不断提升东城区的城市形象。加强环境保护宣传队伍能力建设,鼓励广大居民自觉成为“绿色东城”的建设者。
    2、提升绿色信息传播
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提高环境质量信息的服务功能。抓好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以及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进展成效的信息宣传,增强居民建设绿色东城的信心和动力。开展环境保护科普宣传,让环境保护知识深入人心。
    3、鼓励公众参与
形成政府主导推进、企业自觉守法、公众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格局。企业要自觉遵守环保法规,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除环境污染隐患;鼓励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争当环境友好型企业。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公益性环保组织的作用,形成多方联动、优势互补、合力推进绿色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落实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政务公开制度,继续执行环保重大事项听取民意制度,畅通环境信访与投诉渠道;增强环境宣传与信息服务的实用性,增进与公众的互动,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水平。
实施本规划,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区政府各级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环境质量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加强本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要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评估和指导监督,确保“十二五”时期患境保护规划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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