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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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具有本市户籍,2008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2013年8月16日之前外地户籍进京人员,上报市局与人保部系统比对后办理; 3、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 |
所需材料 |
1、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二份; 3、本人3张2寸免冠彩照; 4、非本人办理的填写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外地户籍进京人员由户籍进京前外埠人力社保部门提供未在原户籍地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证明。 |
办理流程 |
1、街道社保所受理申请; 2、申请人情况公示; 3、上报区社保中心核实; 4、上报区人力社保局核准。 |
受理部门 |
户籍所在街道社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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