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7-26 20:01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 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21〕13号)要求,着力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全面提升医保治理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北京市东城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缓解因病致贫、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欺诈骗保问题持续高发频发,基金监管形势较为严峻,需要加快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医保治理能力,深度净化制度运行环境,严守基金安全红线。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常态化,医保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东城区区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要重点完成四项任务:一是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医保、卫健、市场、人社、公安、发改、财政、税务、审计、科信、民政等各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完善智能监控制度,实施医保智能监控功能,加强大数据应用。加大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对欺诈骗保行为实施惩处的力度。二是加强监管支撑保障。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保障,加强人员力量,强化技术手段,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强化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三是统筹推进医保改革。深化医疗保障相关制度改革。推进医药服务体系改革,贯彻执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京津冀药品、医用耗材分级分类带量采购新模式。四是提升社会监督效能。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社会监督制度,邀请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参与飞行检查、明察暗访等工作,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进行业自律管理。引导和支持医药卫生行业组织在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和管理服务、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四、涉及范围

  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为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三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管区领导统筹调度,医疗保障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各街道各司其职、协同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建立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医保基金监管重大行动、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要明确公立定点医药机构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加强执纪问责。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要不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法治建设、标准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强化医疗保障部门和相关部门对基金安全的协同监管,定期通报基金监管情况,实现部门联动,推进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要大力宣传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监管制度体系改革。要加强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