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2014年度东城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日期:2015-06-02 10:12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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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科发〔2015〕7号


  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2014年度东城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引导科技在“国际化、现代化新东城”建设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现开始2012-2014年度东城区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申报征集工作。根据《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将2012-2014年度东城区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工作重点

  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奖励的导向作用,激发科技创新活力,2012-2014年度东城区科学技术奖将强化政策引导,重点奖励三方面成果:一是培育高端产业发展新优势,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方面发挥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的科技成果;二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通过科技创新促进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三是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产生的科技成果。

  二、东城区科学技术奖励的奖励范围

  (一)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的技术成果,应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二)在产品、工艺、材料等方面研究开发共性技术和关键性技术,实施后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三)在转化、推广科技成果并使之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四)在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五)阐明自然现象、特征、规律,在学术上有新见解,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的基础研究成果,对科学技术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

  (六)研究成果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

  (七)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同本区的组织或者个人合作研究、开发的重大科学技术成果;

  (八)对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明显成效的科普作品。

  三、不属于区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范围

  (一)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成果;

  (二)正在研究且不能在其它领域应用的成果;

  (三)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成果;

  (四)已获得其他地(市)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成果。

  四、申报条件和办法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东城区科学技术奖:

  本行政区域内对促进东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科学技术创新项目的个人和组织,自 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完成的科技成果,申报主体为企事业单位的,要求该企事业单位的工商注册、纳税和统计关系均须在东城区。

  东城区科学技术奖励采取申报单位自行申报的方式,有上级主管的申报单位,需上级主管单位的推荐意见。

  各申报单位可到东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http://www.bjdch.gov.cn/)的“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有关表格,并通过东城区科技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系统(http://kjqy.bjdch.gov.cn)上传材料(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已在系统首页发出通知)。

  五、申报应提供的材料

  (一) 公司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二) 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三)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科技成果评估报告或发明专利证书或行业组织的验收报告或著作权、版权证的复印件;

  (四) 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试验总结报告;

  (五) 产品的技术标准;

  (六) 特种行业的行业许可证、产品登记证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七) 科研成果查新报告书;

  (八) 代表性论文、专著等;

  (九) 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十) 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5套,一律采用A4纸,单双面使用均可,附件不超过60页, 申报书主件及附件合订成册(用彩页隔开),在正文前制作目录页,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采取无线胶装方式装订,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时间。

  六、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东城区科委科技管理科。

  七、联系方式

  地 址:东城区东四十一条83号南楼528、525室

  联 系 人:张付晓、武聪颖、陈晖、解佳涛

  联系电话:84039292、84017582

  传 真:84015072

  

  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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