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

日期:2023-04-20 17:27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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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设计猫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案一案,已调查终结。

  经查,当事人在其天猫商城店铺“设计猫官方旗舰店”销售商品“设计猫 基本生活便携式叉勺子筷子三件套环保餐具套装旅行餐具盒”,该商品为东莞市基本生活仓储有限公司生产,并由深圳市基本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向当事人提供。东莞市基本生活仓储有限公司取得了证书编号为粤XK16-204-01083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符合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1.容器***塑料饮水杯(壶)[材质:聚丙烯(PP)]生产许可条件。当事人销售的便携式餐具盒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属于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行为。上述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因你单位系首次被发现实施此类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朱宁,宋长虹  联系电话:010-67199103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号楼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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