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A000/ZK-2023-001023
  2. [主题分类]
  3. [发文机构] 东城区人民政府
  4. [联合发文单位]
  5. [实施日期]
  6. [成文日期] 2017-07-08
  7.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17〕24号
  8. [废止日期]
  9. [发布日期] 2017-07-10
  10.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陈卫兵等四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20161117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陈卫兵等四名同志的免职事项通知如下:

免去陈卫兵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永定门外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刘方的北京市东城区民防局(北京市东城区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力兵的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并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免去陈建国的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调研员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20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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